加入日期: | 2021.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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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2.01 |
招标业主: | 陕西省财政厅 |
招标代理: | 陕西利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路金花国际*号楼*单元****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LW-****-**CG *、项目名称:* |
关键词: | 工服 |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金花国际1号楼1单元19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1-26 14: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LW-2020-12CG
2、项目名称: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2,95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二次),1项, 采购预算: 2,950,000.00元, 项目概况: 纸质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2-01 00:00:00 至 2022-02-01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投标供应商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刷资质证书,资质类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银行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企业开具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9、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1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陕西省档案局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明;11、单位负责人***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1-08 17:00:00 止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金花国际1号楼1单元1903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①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http://www.ccgp-shaanxi.gov.cn/)。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1-26 14:30:00
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17号宝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5楼52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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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利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陕西利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