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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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13 |
招标代理: |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扬州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港花园三期A组团保障性住房项目已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扬开管许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港花园三期A组团保障性住房项目EPC总 |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金港花园三期A组团保障性住房项目已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扬开管许发[2020]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九龙湾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港花园三期A组团保障性住房项目EPC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金港路以南、金山路以北、玉带河路以西、亨通路以东 2.1.2 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59668.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03万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5900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91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5月31日,竣工日期:2023年11月30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地形图、总平面图及发包人要求、方案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包括桩基、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电气、人防、消防、装配式、海绵城市、绿色建筑、智能化(含公安监控)、设备安装、管线综合、室内公共部位装修、室外市政配套、景观绿化亮化、标牌标识、弱电、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及相关配套服务等所有设计工作)、设备采购、施工(包括桩基、基坑围护及土方工程、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电气、人防、消防、装配式、海绵城市、绿色建筑、智能化(含公安监控)、设备安装、管线综合、室内公共部位装修、室外市政配套、景观绿化亮化、标牌标识、弱电等所有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工程总承包阶段:主要包括以上所有涉及专业的施工图设计以及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保修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 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1)协助业主办理从工程施工至竣工移交过程中,包括不限于发改、国土、规划、审图、消防、质监、安监、施工许可、竣工备案、不动产权证等手续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采购,编制项目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本工程红线内水、电、道路、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5)红线范围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 6)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7)中标后1个月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并得到招标人认可。确保设计、造价等文件通过与此相关的所有建筑、消防等专业图纸审查及造价备案。对因中标人自身原因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超合同节点工期30个日历天及以上等违约行为,招标人将严格按合同进行处罚, 直至直接切除中标人剩余工程量,进行重新公开招标,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从中标人合同价款中扣除,同时招标人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进行索赔。 8)为保证工程质量,招标人有权对部分材料、设备及专业工程采购提出相应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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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②工程行业设计甲级(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3.1 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备案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 3.3.2 不属于《扬州市2019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3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3.4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5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3.6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7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30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84000平方米(含)以上的住宅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 √自2019年01月13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2020年01月13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自2020年10月13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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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五、资格审查文件获取 | |||
5.1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01月07日; 5.2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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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格审查截至时间 | |||
6.1 资格审查登记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07日23时59分。 6.2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01月13日14时30分。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各投标单位请于2021年01月13日14时30分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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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评标办法 | |||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 |||
九、投标保证金 | |||
投标保证金:800000.0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栏附件 | |||
十、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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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扬州九龙湾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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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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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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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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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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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资审文件正文.pdf | 12954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