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0.12.31招标公告 > 广州大学附属中学食堂食材及小卖部配送服务供应商入库资格遴选公告

广州大学附属中学食堂食材及小卖部配送服务供应商入库资格遴选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12.31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中学招标 大学招标 
加入日期:2020.12.31
截止日期:2021.01.04
招标业主:广州大学附属中学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及小卖部配送服务供应商入库资格 采购需求: *、 子包一: (*) 子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资格 (*) 服务内容:为采购人提供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子包二: (*) 子项目名称:********小卖部配送服务资格; (*)
关键词: 中学 大学
 
招标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附属中学食堂食材及小卖部配送服务供应商入库资格

采购需求:

1、  子包一:

(1)   子项目名称:广州大学附属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资格

(2)   服务内容:为采购人提供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2、  子包二:

(1)   子项目名称: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小卖部配送服务资格;

(2)   服务内容:为采购人提供小卖部物资配送服务。

3、  投标供应商仅可选择投标上述子包任何一个子包项目(投标供应商如投标多个子包项目的,则该供应商投标的任何子包项目均视为无效投标)。

4、  同一子包项目中的内容不允许拆分,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子包项目中要求的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该子包投标无效。

5、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本公告各子包“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 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以上,且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用户需求书要求。

3、 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为预包装食品)。

4、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未被列入以下情形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④行政处罚(有任何一项处罚内容均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栏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结果以评审时在上述两个网站查询的内容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无上述所列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的,除了对投标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

5、 本项目只允许唯一方案报价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响应本项目用户需求书中的所有条款。


四、响应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 响应文件目录;

2、 投标函原件(应注明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姓名、详细的办公地址及联系的固定电话号码);

3、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有法人签名或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 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的经营范围;

6、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7、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栏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提供核查途径);

8、 报价函;

9、 提供响应本公告各子包“用户需求书”中所有条款的承诺函;

10、本公告各子包“用户需求书”中如有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11、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2、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在目录页标明资料总页数。装袋密封提交。响应文件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封面注明所投子包名称;

13、投标供应商须对参与投标所提交的任何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提交虚假资料的,采购人将依法上报采购人的监管部门,列入采购人的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采购人任何采购项目。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提交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月4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方式:快递或邮寄

提交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道国医西路31号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大学城校区。


六、入库资格数量

子包1:广州大学附属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资格

(1)   凡满足本子包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将进入采购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库。

(2)   入库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获得具体的业务,采购人将依据各供应商综合得分来决定入库供应商具体供应的食材类别。选定规则最终由采购人决定。

子包2: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小卖部配送服务资格

(1)   凡满足本子包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将进入采购人小卖部物资配送服务供应商库。

(2)   入库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获得具体的业务,采购人将依据各供应商综合得分来决定入库供应商具体供应内容。选定规则最终由采购人决定。


七、评审方法及流程

1、 评审时间:2021年1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 评审地点: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相同

3、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各子包用户需求书。

4、 评审流程:

(1)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审查;

(2)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

5、 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

6、 本项目所有公告均在广州大学附属中学网站统一发布,投标供应商自行留意网站公布的有关信息。


八、采购人方式联系

名称:广州大学附属中学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用户需求书

子包一:广州大学附属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资格

一、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广州大学附属中学食堂食材配送供货资格遴选。投标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或部分响应。投标供应商如获供货资格,具体供应的食材类别由采购人决定。采购人将根据综合得分及实际需要,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供应期
类别一 蔬果、禽、鱼类 不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类别二 猪、牛羊肉类 不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类别三 湿粉面类 不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类别四 干货、副食品、调味品、 不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类别五 粮油类 不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类别六 冻品类 不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二、  服务内容及要求

1、  供货服务对象:广州大学附属中学自营的2个食堂。每日就餐人数(仅供参考):大学城约12000人次,黄华路约3000人次。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

2、  投标供应商如获供货资格,不得将本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3、  投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获得供货资格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分配的任务。投标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未能达到响应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或未按要求履行协议义务或投标供应商的资质在服务期内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采购人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4、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蔬菜类、瓜类、肉类、水产类、粮油、水果、干货副食品等供货服务必须服从广州大学附属中学食堂分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5、  投标供应商应能够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并提供符合卫监部门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预包装食材,如冻品、干货等,需每批次附上产品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  本项目采购人不保证投标供应商的业务量。入库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获得具体的业务,采购人将依据各供应商综合得分来决定入库供应商具体供应的食材类别。选定规则最终由采购人决定。投标供应商须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7、  投标供应商每月22日前应按采购人要求将下个月各类货物的报价单(按照指定格式)报送给采购人,按双方约定方式确定下个月的供货价格。

8、  投标供应商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9、  投标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货物的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严格按采购人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向采购人申请,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10、采购人根据自身的需求,有权终止或变更某类类别中的某些商品的采购。

11、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须均为非转基因食品。

12、投标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配送货物。


三、  投标报价、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 报价方式: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按一个统一的整体下浮率进行报价。投标下浮率须在10%-20%之间,超出上述范围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 本项目货物供货价格均以每月20日当天的“广州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格”(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gzplan.gov.cn/下方的“广州菜篮子”栏目为准进入)为下个月供货基准价,供货价格=供货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若该网站上无公布的货物价格,则由同类货物在广州清河农贸市场的价格作为供货基准价。

3、 供货价须包含货物的购置(或生产)、包装、配送、运输、保险、装卸、退换、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等。

4、 收款方、发票出具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

5、 本项目分期付款,每月为一期,按实进行结算。结算价=经双方核定的各类货物的供货价格×各类货物的实际月供货数量。

6、 供应商须于每月的10日前向采购人提交上月的供货明细清单,经采购人确认后,在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请款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申请支付部门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当月的货款。

7、 由投标供应商提供银行账号,以支票或转账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给投标供应商。

8、 投标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 请款函;

(2) 经采购人确认的付款当期的供货明细清单;

(3) 经采购人确认的收货凭证复印件;

(4) 服务合同(首付时提供);

(5) 投标供应商开具的等额正式发票;

(6) 供货资格通知书(首付时提供)。

9、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四、  试供期

1、 服务期前7天为试供期,主要考察供应商货物质量、服务、信誉等方面。

2、 试供期考核标准:

(1) 货物质量是否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质量标准;

(2) 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供应商是否提供每天所供肉类的检疫报告及蔬菜的农药残留检验报告;

(3) 是否每天按时将当天货物配送完毕;

(4) 配送货物的数量是否达到采购人订单要求或合同允许的偏差范围内(5%);

(5) 实际送货与采购人订单短缺的部分、因质量问题而被采购人退货的部分,是否均能在送货当天10:30前补足;

(6) 因质量问题造成退货次数达到2次的,试供期视为不合格。

(7) 试供期不合格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供货资格。


五、  交货时间及地点:广州大学附属中学食堂管理办公室指定时间及地点。

六、  质量及包装要求

1、 投标供应商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用户需求书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的(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变质、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所供货品均须在有效期内,其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80%。

2、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每日新鲜,保证产品由蔬菜农场生产供应,且取得无公害认证优先选择,并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的质量要求及农药残留不超过国家限量标准。采购人将使用“农药测试卡”检验蔬菜农药含量,如含量超标的,则要求投标供应商无条件退货或换货。每出现1次含量超标情况的,均将处以投标供应商人民币3000元的罚款,罚款从当月的供货结算款中扣除,若当月结算款不足扣除罚款的,投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补齐罚款数额。服务期内出现≥3次农药含量超标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类别一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水果保证每日新鲜,质量要求及农药残留不超过国家限量标准。

3、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肉类、家禽类保证每日新鲜,提供的猪肉牛肉均为广州市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所有产品并可追溯。

4、 投标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鲜肉类、生禽、鲜水产、蔬菜、水果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

5、 所供货物如有包装的,包装必须完好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完好、已拆封的货物。

6、 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投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7、 投标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

(1) 投标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投标供应商将被处以当次供应食品货款2倍的罚款,罚款从当月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2) 投标供应商若提供有毒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食品问题,投标供应商须承担所有的医药费及相关赔偿,采购人将取消该投标供应商的供货资格。投标供应商须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8、 投标供应商如获得本项目的供货资格,并不意味着拥有业务保障。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投标供应商产品无法供应或供应不及时的,采购人可对未及时交货部分产品拒绝收货,并自行采购未及时交货部分产品,采购人无需给予投标供应商任何补偿。

七、  各类别的主要商品供货要求

(一)  类别一:蔬果、禽、鱼类商品供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所有蔬菜、瓜类、水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外观干爽。

2、 所有蔬菜、瓜类、水果必须保证食用安全,绝无农药等有害物质的留存。

3、 所有蔬菜、瓜类、水果在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食用率达到95%以上。

(二)  类别二:猪、牛、羊肉供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所有肉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供货时需提供当批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原件备查)。

2、 如投标供应商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导致采购人自行采购的,投标供应商要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

3、 肉类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食品生产许可证》。

4、 每次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卫生检疫报告》、《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适用)。

5、 色泽:肌肉有光泽,颜色均匀,脂肪乳白色。

6、 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

7、 粘度:外表湿润,不粘手,切面有渗出液。

8、 气味:猪肉、牛肉、羊肉具有肉类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澄清透明或稍有浑浊,脂肪团聚于表面。水产、冰鲜鱼无臭味。

(三)  类别三、四、五:湿粉面类、干货副食品、调味品、粮油供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食用油品质要求

(1) 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QS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2) 食用油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销商或者代理商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制造商须提供)。

(3) 气味、滋味: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4) 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5) 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6) 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大米质量要求

(1) 有“QS”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大米国家标准(GB1354-86)与国家粮食卫生标准(GB2715-2005)。

(2) 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等,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3) 大米包装规格:50KG/包、30KG/包、15KG/包。

(4) 大米要求的资质证明:

1)   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销商或者供应商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制造商须提供)。

2)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由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出具,每季度一次。

3)   《出厂检验报告》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报告单。

3、 干货副食品和调味品供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具体感官要求:

1)   酱油:合格的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下,合格酱油产生的泡沫非常细腻,保持持久,挂碗现象非常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不合格的酱油泡沫比较大,很容易散去,挂碗现象不好,很容易滑落。

2)   味精: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3)   食醋: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

4)   酒:酒液应是无色、透明、无悬浮物和沉淀物的液体。

5)   酱腌菜: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膜。

6)   酱类食品: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

7)   淀粉制品: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

8)   生粉: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不发暗,无杂质的颜色,呈细粉末状,不含杂质,手指捻捏时无粗粒感,无虫子和结块,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具有面粉的正常气味,无其他异味。

9)   食盐: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10)  鸡蛋: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11)  皮蛋: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

12)  咸蛋:蛋壳亦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13)  油炸豆卜:为金黄色或棕黄色,色彩鲜艳而有光泽,块形整齐,有弹性,皮脆,内质呈蜂窝状,不粘不散,无杂质,具有豆腐泡特有的清香风味,无其他任何不良气味,取样品细细咀嚼,外皮酥脆适口,泡内软嫩,咸香适度,具有豆腐泡固有的滋味。

14)  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15)  腐乳:红腐乳表面呈红色或枣红色,内部呈杏黄色,色泽鲜艳,有光泽。白腐乳外表呈乳黄色。块形整齐均匀,质地细腻,无霉斑、霉变及杂质。具有各品种的腐乳特有的香味或特征气味,无任何其他异味,滋味鲜美,咸淡适口,无任何其他异味。

16)  黄豆:非转基因,大豆皮色呈各种大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均匀,无虫蛀粒,无杂质,无霉变。

17)  花生:果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带荚花生和去荚果仁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光泽,无杂质,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无任何异味。

18)  食糖:食糖根据经营习惯分为白糖、红糖、冰糖、方糖等。

A、  白糖的感官鉴别

a)   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酒味或其他外来气味。

b)   白砂糖:颗粒大如砂粒,晶粒均匀整齐,晶面明显,无碎末,糖质坚硬。

c)   绵白糖:颗粒细小而均匀,质地绵软、潮润。

d)   冰糖:块形完整,个粒均匀,结晶组织严密,透明或半透明,无破碎。

e)   方糖:呈正六面体状,表面平整,无裂纹,铁边,断角,无突出砂粒,无霉斑。

f)   凡是白糖都应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清晰透明无杂质。

B、  红糖的感官鉴别

a)   红糖可细分为赤砂糖和红糖两种,其中赤砂糖是机制未经洗蜜的糖,红糖是用手工制成的土糖。因为红糖的颜色有红褐、青褐、黄褐、赤红、金黄、淡黄、枣红等多种,很不一致,故凭色泽难以识别红糖的质量,应将感官鉴别的侧重点放在组织状态、气味、滋味三个指标上。呈晶粒状或粉末状,干燥而松散,不结块,不成团,杂质,其水溶液清晰,无沉淀,无悬浮物,具有甘蔗汁的清香味,无有酒味、酸味或其他外来不良气味,口味浓甜带鲜,微有糖蜜味,无焦苦味或其他外来异味。

19)  辛辣料:辛辣料是采用植物果实和种子粉碎而配制成的天然植物香料,如五香粉、胡椒粉、花椒粉、咖喱粉、芥末粉等,辛辣料的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20)  面粉:

A、  包装材料清洁、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

B、  面粉等级为中筋面粉(即普通面粉),产品有“QS”标志,具有产品合格证。

C、  要新鲜、色泽呈现乳白或微黄色、手感细腻、均匀、有自然浓郁的麦香味、手抓后自然流出、松开手后不成团、用它制成的成品如馒头有麦香味、香甜入口不粘牙、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 其他要求:

1)   投标供应商必须确保货物质优量足,达到采购人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都应是优质产品并为制造厂原厂产品。

2)   提供的货物须具有固有的色泽和香味,无异味或霉味(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杂质不超标。

3)   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

4)   品牌要求: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按照采购人每次下订单的要求提供货品。

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标准,提供的货品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6)   不得使用的含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的食品添加剂,不得购入含硫酸铝钾、硫酸铝铵的食品。

7)   合同执行期间,若出现货物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的通知1小时内,必须派出相关人员赶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四)  类别六:冻品供货要求

1、 每批次产品必须有厂家或第三方提供的检验合格报告,各相关单位印章必须清晰,无缺角。报告中样品的出厂日期需与实物一致。且到货当日离过期日至少有保质期一半时间。

2、 产品包装箱所标注规格须与实物相符。

3、 产品内、外包装不得破损、且清晰标注出厂日期、厂址、批号等信息。


八、  配送服务要求

1、 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按照与采购人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如数送到指定地点。除发生客观不可抗力的情况外,投标供应商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投标供应商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及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由于投标供应商拖沓造成采购人利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供应商赔偿,出现2次上述情况的,将处以投标供应商人民币3000元罚款,罚款从当月的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2、 投标供应商须负责货品的仓储,采购人不提供仓库。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如获得供货资格后将准时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配送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配送交通费。

3、 投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运送货物,必要时应进行免费简单加工。

4、 在采购人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均属于投标供应商,货物如发生遗失、损坏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5、 投标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6、 除客观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供应商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供货内容的,投标供应商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及时告知采购人,并事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经发现投标供应商有私自更改菜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承担。每出现1次上述情况的,均将处以投标供应商人民币3000元罚款,罚款从当月供货结算款中扣除。若当月结算款不足扣除罚款的,投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补齐罚款数额。

7、 采购人发现采购货物不能正常食用的,投标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换。投标供应商未能履行本项目用户需求书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投标供应商予以处罚,投标供应商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将被取消其供应资格。

8、 投标供应商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类别中的某些商品或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投标供应商存在违反本项目用户需求书和合同的行为,并且不予纠正的,将取消其供货资格。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 投标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2) 投标供应商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的。

(3) 提供的货物在保质期出现质量问题的,投标供应商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货物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4) 投标供应商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品种、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若送货单标记不清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结算时投标供应商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采购人结算。

(5) 投标供应商指定的送货专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采购人单位活动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6) 投标供应商不得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供应商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7) 投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投标供应商的供货资格,投标供应商须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   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   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   超过保质期限的。


九、  其他要求

1、 服务期满后,若采购人就该项目重新招标,在未签订新的供货合同之前,本合同有效期延长至该项目新的供货合同签订之日止。

2、 投标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投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提供原件核对的将取消入库资格。


十、  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规范标准、环保标准;

2、 符合本项目用户需求书和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各方共同认可的各项要求;

3、 符合货物来源国家官方颁布标准;

4、 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


十一、  综合评分表

1、 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如下:

分值(100)评审内容评分细则 20投标报价优惠度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投标报价的优惠度进行综合评价,排名第一得20分,排名第二得16分,排名第三得12分,排名第四得8分,排名第五得4分,最差得0分。 40整体服务及质量保障应急配送方案针对项目特点编制的整体服务方案及质量保障应急配送方案的完整性、可操作性进行综合评价,排名第一得40分,排名第二得32分,排名第三得24分,排名第四得16分,排名第五得8分,最差得0分。 10配送车辆每提供1台自有的或租赁的配送车辆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车辆如为自有的,须提供车辆所有人名称为投标供应商名称的车辆行使证(或购置发票);如为租赁的,须提供承租方名称为投标供应商名称的租赁证明(租赁合同及租赁发票)。无提供完整证明不得分。 20承诺投入本项目使用的物品存放仓库供应商仓库面积每达到100平方米得10分,本项最高得20分。注:仓库如为自有的,须提供产权所有人名称为投标供应商名称的产权证或购置发票作为证明;如为租赁的,须提供承租方名称为投标供应商名称的租赁合同及租赁发票作为证明。无提供完整证明不得分。 10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专业水平①  每提供一名配送人员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②  每提供一名服务人员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上述人员须同时提供身份证、资质或资格证明。无提供完整证明不得分。 


子包2: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小卖部配送服务资格

一、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小卖部配送供货资格遴选。投标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服务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响应的都被视为无效响应。入围的供应商将进入校内供应商库,以此作为我校合格备用供应商资格。入围资格合同期为2年。

二、  服务内容

1、  服务对象为: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小卖部(包括黄华路校区和大学城校区)。

2、  投标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资格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3、  投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入围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分配的任务。投标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没能达到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的或投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履行协议义务或投标供应商的资质在服务期内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4、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百货、食品及饮料等配送服务必须服从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大学城校区办公室的监督、管理。

5、  投标供应商应能够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并提供符合卫监部门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6、  本项目采购人不保证投标供应商的业务量。入库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获得具体的业务,采购人将依据各供应商综合得分来决定入库供应商具体供应的食材类别。选定规则最终由采购人决定。投标供应商须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7、  投标供应商每月22日前应按采购人要求将下个月各类货物的报价单(按照指定格式)报送给采购人,按双方约定方式确定下个月的供货价格。

8、  投标供应商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9、  投标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货物的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严格按采购人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10、采购人根据自身的需求,有权终止或变更某些商品的采购。

11、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均为非转基因食品。

12、投标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配送货物。


三、  投标报价、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 报价方式: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按一个统一的整体下浮率进行报价。

2、 学生服务部是为师生提供便利服务为原则的场所,价格必须适中优惠,根据周边大型超市诸如:大润发、美宜佳连锁超市等等的零售价格为基准价,供货价格=供货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最终经校方审核与供应商协商一致同意后确定供货价格。

3、 供货价须包含货物的购置(或生产)、包装、配送、运输、保险、装卸、退换、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等。

4、 收款方、发票出具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

5、 本项目分期付款,每月为一期,按实进行结算。结算价=经双方核定的各类货物的供货价格×各类货物的实际月供货数量。

6、 供应商须于每月的10日前向采购人提交上月的供货明细清单,经采购人确认后,在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请款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申请支付部门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当月的货款。

7、 由投标供应商提供银行账号,以支票或转账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给投标供应商。

8、 投标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 请款函;

(2) 经采购人确认的付款当期的供货明细清单;

(3) 经采购人确认的收货凭证复印件;

(4) 服务合同(首付时提供);

(5) 投标供应商开具的等额正式发票;

(6) 供货资格通知书(首付时提供)。

9、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四、  交货时间及地点: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小卖部。

五、  质量及包装要求

1、 投标供应商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项目用户需求书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满足本项目用户需求书的要求。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的、检验合格、无毒、无变质、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所供货品均须在有效期内,其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30%。

2、 投标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

(1) 投标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投标供应商将被处以当次供应食品货款2倍的罚款,罚款从当月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2) 投标供应商若提供有毒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食品问题,投标供应商须承担所有的医药费及相关赔偿,采购人将取消该投标供应商的供货资格。投标供应商须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3、 投标供应商如获得本项目的供货资格,并不意味着拥有业务保障。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投标供应商产品无法供应或供应不及时的,采购人可对未及时交货部分产品拒绝收货,并自行采购未及时交货部分产品,采购人无需给予投标供应商任何补偿。

4、 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包装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投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六、  其他要求

1、 响应遴选文件人须承诺入围后针对出现质量问题后进行退换货。服务期满后,若采购人就该项目重新招标,在未签订新的供货合同之前,本合同有效期延长至该项目新的供货合同签订之日止。

2、 投标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投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提供原件核对的将取消入库资格。


七、  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规范标准、环保标准;

2、 符合本项目用户需求书和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各方共同认可的各项要求;

3、 符合货物来源国家官方颁布标准;

4、 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


八、  综合评分表

1、  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如下:

分值(100)评审内容评分细则 20投标报价优惠度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投标报价的优惠度进行综合评价,排名第一得20分,排名第二得16分,排名第三得12分,排名第四得8分,排名第五得4分,最差得0分。 40整体服务及质量保障应急配送方案针对项目特点编制的整体服务方案及质量保障应急配送方案的完整性、可操作性进行综合评价,排名第一得40分,排名第二得32分,排名第三得24分,排名第四得16分,排名第五得8分,最差得0分。  10配送车辆每提供1台自有的或租赁的配送车辆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车辆如为自有的,须提供车辆所有人名称为投标供应商名称的车辆行使证(或购置发票);如为租赁的,须提供承租方名称为投标供应商名称的租赁证明(租赁合同及租赁发票)。无提供完整证明不得分。 20承诺投入本项目使用的物品存放仓库供应商仓库面积每达到100平方米得10分,本项最高得20分。注:仓库如为自有的,须提供产权所有人名称为投标供应商名称的产权证或购置发票作为证明;如为租赁的,须提供承租方名称为投标供应商名称的租赁合同及租赁发票作为证明。无提供完整证明不得分。 10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专业水平③  每提供一名配送人员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④  每提供一名服务人员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上述人员须同时提供身份证、资质或资格证明。无提供完整证明不得分。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