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0.12.31招标公告 > 沙口水厂智能化升级建设项目(一期)

沙口水厂智能化升级建设项目(一期)

信息发布日期:2020.12.31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佛山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12.31
招标代理: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区:佛山市
内 容: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沙口水厂智能化升级建设项目(一期)已由******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以项目代码:****-******-**-**-******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供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沙口水厂智能化升级建设项目(一期)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以  项目代码:2020-440604-46-03-052991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禅城区供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沙口水厂内。

 

 

2.2 项目概况:沙口水厂总设计供水能力50万m 3/d。水厂采用常规处理工艺流程,即“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工艺。本项目拟对沙口水厂进行智能化升级建设,结合实际情况,在保障安全优质供水的前提下,应用现时先进技术,开展智能化建设。包括中央控制室改造、厂区网络改造、自控系统升级改造、厂区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安防系统升级改造、供电系统升级改造、智能化生产运营管控平台建设等内容。项目总投资约4976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沙口水厂智能化升级建设项目(一期)的设计及相关配合服务、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施工、设备购置,软件系统开发、硬件系统集成、安装调试、配套土建工程实施、系统培训、维护等及相关伴随服务。(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1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41,850,000.00元(其中:备用金为¥2,000,000.00元,备用金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否则其投标无效。)。

 

 

2.4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实施工期为360个日历天(不包含试运期6个月)。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完工申请审核通过之日止。具体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需求调研;

 

 

2)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文件(包括方案评审时间);

 

 

3)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评审(包括平台方案设计、设备管理系统等软件开发方案);

 

 

4)项目施工、安装、阶段调试须同时跟随相应设计分阶段进行;

 

 

5)项目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30个日历天内须达到整体调试条件。

 

 

2.5 承包方式:限额投资,限额设计,限额施工,按实结算。以固定费率进行项目总承包;承包人按照本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包设计(包含报审手续、工程概预算编制、相关的专家评审费用)、包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软件平台开发及测试、包工期、包质量、包施工、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配合、包配合招标人开展同步预防相关工作、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包检测、包竣工验收、包项目总验收合格、包移交、包税金、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保修、包风险因素等相关的全部工作,投资可控。

 

 

2.6 质量要求:本项目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布的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项目的验收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佛山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平安工地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投标人应具有设计类企业、建筑业企业的诚信编号。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总承包的项目总负责人***

 

 

4.5.1对拟派总承包的项目总负责人***

 

 

4.5.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4.5.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4.5.5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总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总负责人***

 

 

4.6对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

 

 

4.6.1对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

 

 

4.6.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

 

 

4.6.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 7月至2020年12月)为拟派设计负责人***

 

 

4.7对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4.7.1对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4.7.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

 

 

4.7.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

 

 

4.7.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为拟派施工负责人***

 

 

4.7.5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施工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

 

 

4.8 专职安全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

 

 

①拟投入到本项目的上述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

 

 

②投标人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须提供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12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9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9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和疫情防控期间健康声明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表三)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开。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 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佩戴口罩。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供水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古新路70号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园B座3楼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

 

 

电    话:0757-83367794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00号701室、702室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

 

 

电    话:0757-82704332

 

 

电子邮件***

 

 

 

 

 

 

2021年12月31日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