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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三角高层次人才创业基地及嘉兴智创园高端酒店项目节能评估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12.31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嘉兴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12.31
地 区:嘉兴市
内 容:序号内 容 *工 程 综 合 说 明工程名称:**长三角高层次人才创业基地及**智创园高端酒店项目节能评估 建设地点:位于**智慧产业创新园内 要求工期:自签定合同起 **日之内完成节能评估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及后续的服务工作。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
 
招标公告正文
序号
内                   容
1
工程名称:浙江长三角高层次人才创业基地及嘉兴智创园高端酒店项目节能评估
建设地点:位于嘉兴智慧产业创新园内
要求工期:自签定合同起 10日之内完成节能评估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及后续的服务工作。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强制性规定并通过节能审查。
编制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技术导则》及嘉兴市建委关于节能评估的相关要求,编写节能评估报告书,配合业主单位通过节能审查,通过评审取得《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
招标范围:浙江长三角高层次人才创业基地及嘉兴智创园高端酒店项目节能评估及后续服务工作。
2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独立法人;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
***
投标保证金:按照《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嘉开管办﹝2018﹞76号)执行,服务类为壹万元人民币(咨询电话0573-83680597);也可采用工程保函形式递交。采用工程保函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单独递交保函(要求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保函同时制作在投标文件内。
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内;提交至:开发区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不按时提交,后果自负。
5
现场踏勘及答疑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本次招标不组织标前答疑会议,自行现场踏勘。各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工程量等有疑义,请于2021年1月4日17:00时前,以不署名的电子文档形式及时提出,并将疑问发至578230143@qq.com邮箱中,招标人将于2021年1月5日17:00时前在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jxedzsp.gov.cn/jxedzztb/)上统一予以答复。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否则后果自负。
6
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7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 份;副本3份
8
标截止日期和时间:2021年1月7日下午14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受疫情影响,本项目投标文件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
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袋装密封后送达,密封袋上有接缝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招标代理单位于2021年1月7日下午13点45分至14点00分在经投大厦西门设点收取,投标人员不进入经投大厦。截止2021年1月7日下午14:00时,所有未达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
9
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2021年1月7日14:00时
10
开标时间:2021年1月7日下午14时00分整
地点:嘉兴市展望路1号经投大厦主楼303会议室
11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2
结算方式:总价固定
13
履约保证金:无。
14
招标人设置的招标控制价为:伍拾玖万柒仟捌佰叁拾捌元整 元整(¥: 59.7838 万元整) (其中浙江长三角高层次人才创业基地部分控制价为42.2480万元,嘉兴智创园高端酒店部分控制价为17.5358万元),凡投标人总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总价的;或有一项报价高于(或等于)其上限控制价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标。
15
特别说明:
①招标文件第二章合同主要协议条款部分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和备案时,应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
②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③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证金。


第一章投标须知
1、总则
1.1  工程概况
1.1.1 工程名称: 浙江长三角高层次人才创业基地及嘉兴智创园高端酒店项目节能评估
1.1.2 工程地点: 位于嘉兴智慧产业创新园内
1.1.3 招标单位名称: 嘉兴智慧产业创新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1.1.4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
1.1.5工程说明:
1、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嘉兴智慧产业创新园内,其中浙江长三角高层次人才创业基地项目总建筑面积22962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928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0348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办公楼、研发中心、地下停车库(含人防)、景观绿化等。高端酒店项目总建筑面积7127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49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293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酒店、地下停车库(含人防)、景观绿化等。
本项目报价根据此建筑面积计算,工程建筑面积如有调整,投标价中标后价格不予调整。
2、咨询内容:各相关专业的节能技术分析与评价,项目整体节能情况分析与评价;日照、场地风环境、热环境和整体能耗的模拟分析与评价;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条件分析、实施对策与评价;对于不满足国家、浙江省和嘉兴市对民用建筑节能性能要求的技术设计、措施情况,受托方提出修改意见,并指导
完成修改工作。
  3、咨询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技术导则》及嘉兴市建委关于节能评估的相关要求,编写节能评估报告书,配合业主单位通过节能审查,通过评审取得《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
1.2 招标范围及要求
1.2.1 招标范围:为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提供全过程的专业化节能设计咨询服务,完成编制《浙江长三角高层次人才创业基地及嘉兴智创园高端酒店项目节能评估》,并配合招标单位通过节能审查,通过评审取得《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
1.2.2 计划工期:自签定合同起 10 日之内完成节能评估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及后续的服务工作。  
    1. 2.3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强制性规定并通过节能审查。
1.3 招标方式
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1.4 落实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项工程下的合格支付。
1.5投标人资格要求
1.5.1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必须具备承担本工程咨询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
3、本工程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5.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1.6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7 投标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现场踏勘
1.8.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工程的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要的资料。
1.8.2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8.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现场踏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8.4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
1.9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再组织招标答疑或招标预备会。
1.10工程款拨付
中标后,按相关付款规定,由招标单位支付
1.11投标有效期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为90天,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分办法、主要合同协议条款、投标文件格式及招标答疑等组成。
2.1.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标。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及时提出,并传真至招标代理单位。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统一予以答复并传至各投标单位,投标人收到后请确认回复,否则,后果自负。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3.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后请确认回复,否则,后果自负。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3.3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纪要、修改、补充通知内容互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3.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如果需要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装袋密封,包封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密封袋上有接缝处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3.2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表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组成顺序排列装订。
3.3 投标报价
3.3.1投标人的报价应为完成规定节能评估任务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安全生产、利润、规费、税金及节能评估专家评审会费用、场地费等的所有相关费用组成,且应考虑风险因素。
3.3.2本项目最终报价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建筑面积计算,工程建筑面积如有调整,投标价中标后价格不予调整。
3.4 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3.5 投标保证金
3.5.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3.5.2投标保证金必须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至:
户  名:嘉兴经济开发区建筑业企业欠薪保证金专户
账  号:1204064029049011109,
开户行:工行嘉兴经济开发区支行:
3.5.3保证金退还的有关规定:
(1)按年度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投标单位在区平台参与投标时可按年度连续使用,不再每次分别缴纳及退还保证金。
(2)投标人如退出区平台投标的,由投标单位提出退还申请,经区审批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后,办理退还手续。
3.5.4保证金违约的有关规定:
(1)投标人有违规行为,在调查处理期间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付,待处理结果明确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③其它违约情况,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6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3.1投标文件组成”中的格式进行编制,其中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 “正本”和“副本”除签名外所有内容均要求打印,封面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74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是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4.1.1 本工程的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在封口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4.1.2 包封都应写明招标人、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4.1.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加盖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4.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被接收后,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做好接收记录确认,并在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4.2.5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
4.3 投标文件的接收
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收:
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3、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4.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4.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或撤回其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4.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4.3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应按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包封上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
5.1.1开标会议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单位组织并主持。
5.1.2招标人委托嘉兴市誉天公证处做好开标、开启投标文件现场、评标等全过程现场公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开标时,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
5.1.3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1)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拒收的情况。
5.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将由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后,视为投标无效
5.2.1标书应按下列要求编制,否则将视为标书制作不规范,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请标明“正本”和“副本”。以正本为准。标书的封面上应盖上投标人公章,法人代表盖章或签字。
5.2.2投标人未按下列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或参加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代理人委托书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提供相关材料;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存在涂改或行间插字等修改处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5、工期、质量目标方案等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
7、发现投标文件有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等违规、违法行为的;
8、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5.3 唱标和记录
5.3.1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并宣布开标纪律。
5.3.2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5.3.3工作人员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接收情况、密封情况。并当众按先到后开的程序拆封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5.3.4公布投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
5.3.6唱标内容将做好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招标单位根据嘉开管[2011]320号《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嘉开管[2011]325号《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招投标评标专家抽取管理暂行办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名,业主专家1名,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具体见附后。
6.4 投标文件的澄清
6.4.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监管部门监管下,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6.4.2允许投标文件修正的原则:
1) 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 当文字描述出现差错,但是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
6.5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6 评标内容的保密
评标过程保密。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任何人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7、授予合同
7.1中标公示
7.1.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得分最高的1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成果报告。
7.1.2对于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评标结束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7.1.3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确定的中标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
7.1.4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可重新招标。
1)当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投标承诺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7.2 中标通知书
7.2.1招标人根据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与招标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
7.2.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7.3 合同签订
7.3.1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
7.3.2如果中标候选人放弃或被取消中标的,招标人组织重新招标。
7.3.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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