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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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11 |
招标代理: | 信宜长正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受***镇隆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对镇隆镇六旺、龙登村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XYCZ**A-***。 二、采购项目名称 |
信宜长正招标有限公司受信宜市镇隆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对镇隆镇六旺、龙登村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 采购项目编号:XYCZ20A-092。
二、 采购项目名称:镇隆镇六旺、龙登村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三、 采购项目招标控制金额(元):¥1982954.48元。
备注:供应商必须对所有的包组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包组进行投标。
四、 采购数量:一项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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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镇隆镇六旺、龙登村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龙登、罗屋村) |
人民币(大写)伍拾柒万贰仟柒佰肆拾壹元陆角玖分(¥57274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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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镇隆镇六旺、龙登村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芳垌村) |
人民币(大写)肆拾玖万柒仟零叁拾肆元陆角陆分(¥49703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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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镇隆镇六旺、龙登村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六旺村) |
人民币(大写)肆拾贰万叁仟零捌拾叁元肆角玖分(¥42308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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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镇隆镇六旺、龙登村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官米垌、山洼村) |
人民币(大写)肆拾玖万零玖拾肆元陆角肆分(¥49009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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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捌万贰仟玖佰伍拾肆元肆角捌分 小写:¥1982954.48元 |
备注:
1.项目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书。
2.供应商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六、 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2019年(如成立未满一年的新公司提供近季度的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的财务报告(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最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成立不满三个月的证明材料。
提供开标前最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提供成立不满三个月的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
1. 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请携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安全员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备注: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符合的,才接受其报名并发售磋商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其报名。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1 年 1 月 4 日起至 2021 年 1 月 8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信宜长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信宜市东镇街道金湖花园开发区五小区17单元之1号二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由本项目负责人***
八、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1 年 1 月 11 日下午 15:30 分。
九、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信宜市东镇街道金湖花园开发区五小区17单元之1号二楼信宜长正招标有限公司招标室。
十、 磋商时间: 2021 年 1 月 11 日下午 15:30 分。
十一、磋商地点:信宜市东镇街道金湖花园开发区五小区17单元之1号二楼信宜长正招标有限公司招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 2020年 12 月 31 日 至 2021 年 1 月 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信宜市镇隆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二)采购代理机构 :信宜长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高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信宜长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