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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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11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一生态修复项目(绿道二期绿化)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银湖西路*号三楼***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概况
信宜市2020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一生态修复项目(绿道二期绿化)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信宜市银湖西路8号三楼30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01 月 11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983-202012-183-0018
项目名称:信宜市2020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一生态修复项目(绿道二期绿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64,718.58
最高限价(如有):3664718.58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信宜市2020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一生态修复项目(绿道二期绿化)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内容 |
采购预算(元) |
信宜市2020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一生态修复项目(绿道二期绿化) |
人民币叁佰陆拾陆万肆仟柒佰壹拾捌元伍角捌分(¥3,664,718.58元) |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之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时间后任意1个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表);
4)提供开标前最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或最近一季度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如为新公司成立,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提供开标前最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或最近一季度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为新公司成立,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表);
2.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造林工程施工资质丙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山区造林、抚育经验;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 活 动 期 间 。 ( 以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投 标 截 止 日 当 天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 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 年 1 月 4 日至 2021 年 1 月 8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信宜市银湖西路8号三楼301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 年 01 月 11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信宜市银湖西路8号三楼301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1 年 01 月 11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信宜市银湖西路8号三楼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负责人***
1、投标人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造林工程施工资质丙级或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公开发售期间“信用中国”网站以下查询结果截图: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结果截图,以上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报名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由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评判和论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信宜市林业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明科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
发布人:广东明科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