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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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13 |
招标代理: | 广州政勤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年度**派出所、滴水岩森林公园饭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镇福龙路***号**栋***房(钻汇大厦)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关键词: | 政府 森林 公园 |
项目概况
2021年度沙湾派出所、滴水岩森林公园饭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福龙路999号28栋705房(钻汇大厦)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01 月 13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13-202012-114984-0049
项目名称:2021年度沙湾派出所、滴水岩森林公园饭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24,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2021年度沙湾派出所、滴水岩森林公园饭堂食材采购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GZZQ-33-HC-202012。
2.项目名称:2021年度沙湾派出所、滴水岩森林公园饭堂食材采购项目。
3.项目类别:本次采购为货物类项目。
4.项目内容: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一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饭堂食材采购服务,详见《采购人需求》。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 (万元) |
供货商数量 |
服务期限 |
2021年度沙湾派出所、滴水岩森林公园饭堂食材采购项目 |
112.4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供货价款累计结算总金额达到采购预算时,合同自动终止。 |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本项目《磋商邀请函》及磋商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7.报价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单位负责人***
10.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④《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⑤《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供货价款累计结算总金额达到采购预算时,合同自动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提供2019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报告【须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业务活动表(或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2019年资信证明复印件】复印件。(若供应商新成立的(不足一年),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3.报价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注:报名时以及在编制响应文件中不用提供此项查询结果,根据评审时查询的结果截图为准。)
4.报价供应商如是生产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报价供应商如是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报价供应商如是生产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报价供应商如是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 年 01 月 04 日至 2021 年 01 月 08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福龙路999号28栋705房(钻汇大厦)
方式:(1)现场报名获取;(2)邮寄报名获取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 年 01 月 13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福龙路999号28栋705房(钻汇大厦)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1 年 01 月 13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福龙路999号28栋705房(钻汇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 报价供应商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磋商文件,并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放入其中: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磋商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不需提供);
2.如非现场购买磋商文件的,须《磋商文件报名登记表》、报名资料及标书款在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邮寄至我公司(以我司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报价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本采购项目只接受已报名登记及购买磋商文件的报价供应商的投标。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须另交纳60.0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提交资料齐全的,款到即发(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是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说明:潜在报价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均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磋商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政勤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州政勤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