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31 |
---|---|
截止日期: | 2021.01.15 |
招标代理: | 北京从头越建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商丘(shangqiu)/其他 |
关键词: | 街 |
勒马乡吴起营村北街村土地综合整治安置房项目三期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勒马乡吴起营村北街村土地综合整治安置房项目三期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采购人为商丘市睢阳区勒马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代理机构为北京从头越建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磋商内容:
1、项目名称:勒马乡吴起营村北街村土地综合整治安置房项目三期工程
2、项目编号:商睢财采[2020] 348 号
招标编号:商政采【2020】1313号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控制价:1232360.21元
5、采购范围及规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有特殊说明的,按说明执行);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7、工期: 45日历天
9、建设地点:商丘市睢阳区勒马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
3.3投标人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年财务状况(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从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3.4本次招标要求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2020年以来不少于3个月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5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做在投标文件中)。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qggzy.com )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报名或者登录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并支付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4.2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
4.3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特别提醒:未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
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网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月15 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席位十八。
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 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1年 1月15日9时;
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1年 1月15日11时;
注: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注: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不负法律责任。
七、特别声明
7.1 在该项目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等对响应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2 经核实,响应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3 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4 中标候选人存在本声明1、2、3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7.4.1因响应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采购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7.4.2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7.4.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竞争性磋商公告中“7.特别声明”中的内容进行响应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注:采购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商丘市睢阳区勒马乡人民政府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1593907088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从头越建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正光北街与德厚街交汇处王鼎商务大厦1203室
联系人***
电 话:17539897789
监督单位:睢阳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