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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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21 |
招标代理: | 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一、项目概况 **警官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忠诚警魂”教育中心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到**省******应天大街***号*栋***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警官学院-马克思主 |
关键词: | 教育 |
一、项目概况
江苏警官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忠诚警魂”教育中心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1年01月08日17:30前到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1栋5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苏警官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忠诚警魂”教育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QC-2020121428J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
采购需求:1、2019年5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提出“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推进基层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不断提高党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
2、融合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借助图文、实物、影像等多种载体,弘扬和展示以中国公安史为主线的红色文化,再现马列经典著作的思想魅力,立足江苏特色和警院实际,打造具有江苏警院特色的忠诚警魂教育中心。具体详情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接受采购人要求中标单位对于本项目的财务资料单独核算与内部审计承诺(格式附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五)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1月04日起至2021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1栋507室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标书工本费需现场现金支付
招标文件售价:本次招标收取标书工本费500元/本
获取需携带: 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被委托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获取后不退。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01月21日上午0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1日上午0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1栋502开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10%扣除;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6%扣除;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6%扣除;
4、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价格4%扣除;
5、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江苏警官学院
地址:***
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