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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南河镇垃圾清运车询价采购项目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12.31 标签: 江苏省招标 盐城市招标 响水县招标 
加入日期:2020.12.31
地 区:响水县
内 容:第一章 询价公告 ***南河镇垃圾清运车询价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概况 ***南河镇垃圾清运车询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时间)前提交询价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X-CG-********* 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正文
第一章  询价公告
响水县南河镇垃圾清运车询价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概况
响水县南河镇垃圾清运车询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响水县政府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询价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X-CG-202012245
项目名称:响水县南河镇垃圾清运车询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2.815万元
最高限价:92.815万元
采购需求:拟采购19辆垃圾清运车,具体要求见“第三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将垃圾清运车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负责安装调试等并交付采购人验收合格,提供售后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如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开标的,必须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只须提供身份证明。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地点:响水政府网(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自行登录响水政府网-招投标信息(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询价文件。
售价:500元/份,由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人员支付。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厅(响水县灌江东路与东海路交汇处,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厅(响水县灌江东路与东海路交汇处,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的20%,设备(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75%,余款于验收合格三十个月后两周内无质量、服务问题一次结清。
2质保期限:免费质保期30个月,时间从垃圾清运车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无人为损坏之原车配件质量问题,均由供应商负责售后维修及更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响水县南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响水县南河镇王集居委会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市东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适用范围
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询价公告”中所述项目的询价活动。
2.定义
2.1 “代理机构”系指盐城市东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 “采购人”系指响水县南河镇人民政府。
2.3 “询价小组”系指依法组成的询价专家组。
2.4 “供应商”系指响应本次询价邀请,参加询价的法人。
3.合格的询价响应供应商
详见“第一章  询价公告”。
4.询价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自己准备和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询价文件的构成
5.1 询价文件主要由下列部分组成:
第一章  询价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需求
第四章  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项目描述等全部内容,按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询价响应文件,供应商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询价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6.询价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若对本公告有任何疑问,请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将在法定时间内对供应商提出的疑问进行澄清,并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和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相关栏目中公告。由于本次采购无报名和投标确认环节,采购人无法将澄清或修改内容直接告知各潜在供应商,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查阅答疑或澄清,否则责任自负。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的报价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询价文件,报价截止后不再受理针对此项目询价采购公告、文件的相关质疑和投诉。
7.询价响应文件中的语言
供应商提交的询价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询价的所有信函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8.询价响应文件中度量单位
询价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国家标准单位。
9.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
询价响应文件除封面外,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9.1 投标函;
9.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9.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果有);
9.4 售后承诺书;
9.5 资格证明资料:
9.5.1书面声明;
9.5.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9.5.3如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开标的,必须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只须提供身份证明。
9.6投标报价明细表
9.7 技术参数偏离表;
9.8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或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9.9 响水县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
10.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10.1 凡是询价文件中规定了询价响应文件格式及章节顺序的,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及章节顺序编制询价响应文件,没有规定的,供应商可自行编制。
10.2 询价响应文件须使用电脑打印(A4幅面)制作。
10.3 询价响应文件应设置目录和页码,并装订成册。
11.询价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1.1 供应商应准备正本1份和副本2份共3份询价响应文件,每份询价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1.2 询价响应文件正本的所有内容,须经企业法人或其授权的询价代表在询价响应文件授权书中(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询价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1.3 除供应商对错误处作必要修改外,询价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加行,若有修改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1.4 询价小组对需要做出明确或者实质性承诺而供应商模糊、笼统表达的内容不予认定为已经做出明确或者实质性承诺。
12.询价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1 供应商应将询价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信封密封成一袋或多袋,且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并标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
12.2 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其他资料原件存放在另一个袋中,可以不密封,但应在封面上注明原件目录,随响应文件同时递交给采购人。
12.3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拒收,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询价响应文件的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13.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3.1 询价响应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
13.2 询价响应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询价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3.3 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3.4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厅(响水县灌江东路与东海路交汇处,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13.5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13.6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但未出示其有效身份证的,其投标作自动放弃处理。
14.询价有效期
本项目询价有效期为询价之日起45天,在此时间内询价响应文件有效。
15.询价小组
15.1 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织成立,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5.2 询价小组负责询价工作,全面、充分地审阅研究询价响应文件,审查评议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的签署是否有效;对询价文件是否作出实质性的响应,有无重大偏离;进行细致具体的询价、直至确定成交候选人,出具询价结论。
15.3 询价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询价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16.无效标条款
投标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未提供资格条件中要求的书面声明的;
(2)要求提供原件而未提供,或虽提供但原件已无效的;
(3)供应商资格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
(4)如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投标的,未按规定提供被授权人在供应商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的;
(5)报价超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未按询价文件规定报价的;
(7)询价响应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8)投标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单位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
(9)投标供货时间、质保期等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
(10)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11)询价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7.评标方法
询价小组将对询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均完全响应采购公告、文件需求且最低报价相同的,将根据产品技术参数和服务等择优确定,如果技术参数、服务等仍完全相同的,则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18.确定成交供应商
18.1 采购人根据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将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响水政府网-招投标信息”(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栏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18.2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询价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询价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询价小组发现的;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19.质疑处理
19.1 询价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询价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询价文件之日或者询价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9.2 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
19.3 未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询价供应商或在询价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询价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19.4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9.4.1 质疑询价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19.4.2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19.4.3 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19.4.4 提起质疑的日期;
19.4.5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19.5 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19.6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9.7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参加询价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询价供应商和其他相关询价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9.8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询价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0.签订合同
20.l 成交询价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询价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0.2 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询价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0.3 签订合同后,成交询价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询价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询价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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