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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经古蔺至金沙高速公路(古蔺至川黔界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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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日期:2020.12.31 标签: 四川省招标 高速公路招标 公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0.12.31
截止日期:2021.01.21
招标代理: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四川省
内 容: **经**至**高速公路(**至川黔界段)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经**至**高速公路(**至川黔界段)(以下称“本项目”)已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号《关于 **经**至**高速公路(**至川黔界段)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
关键词: 高速公路 公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泸州经古蔺至金沙高速公路(古蔺至川黔界段)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泸州经古蔺至金沙高速公路(古蔺至川黔界段)(以下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2020〕160号《关于 泸州经古蔺至金沙高速公路(古蔺至川黔界段)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以川交许可建〔2020〕227 号批准。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及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四川川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泸州经古蔺至金沙高速公路(古蔺至川黔界段)路线起于叙古高速古蔺东互通东侧约2.4公里的杜家坡,设永乐枢纽互通与叙古高速相接,路线向南布设,经龙山镇、观文镇、白泥乡、椒园乡,止于川黔省界,与贵州段对接,路线全长38.759公里。投资估算总额108.80亿元。

2.2 技术标准:项目主线全长38.756km,全线共设置互通式立交4处,其中枢纽互通1处,为起点接已建叙古高速公路的永乐枢纽互通;一般互通3处,分别为龙山、 观文、白泥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连接线3条,长度3.726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全线路基挖方732.3万方,填方25.5万方,防护及排水7.31万方,路面1195.987千平米,特殊路基8649米;特大桥4272.9米/4座,大桥10322.1米/26座,桥梁总计14594.986米/30座;特长隧道3807米/1座,长隧道7757.5米/4座,中短隧道5386.5米/8座,隧道总计16951米/13座;涵洞及通道13道,渡槽及天桥1座,分离式立体交叉2处;服务区1处;全线占用土地3514.24亩。

本项目设计速度采用100km/h,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33.5m;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2.3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总体意见:《泸州经古蔺至金沙高速公路(古蔺至川黔界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川黔[2020]20号)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四川省水利厅于 2020年 6月 17日以“川水函(2020)763 号”对报告书进行了 批复。

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454.69公顷,其中永久占地282.16公顷,临时占地172.53公顷,工程总挖方1443.89万立方米(含剥离表土46.64万立方米),填方188.79万立方米(含表土回覆46.64万立方米),利用方22.31万立方米,弃方1232.79万立方米,规划23处弃渣场。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岩溶区一级标准。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6%,林草覆盖率23%。

2.4  招标范围

2.4.1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次招标范围为泸州经古蔺至金沙高速公路(古蔺至川黔界段)(包括所有连接线)工程建设区域的水土保持设施变更报批及验收技术咨询服务。具体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2.4.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投标人按照《水利部关于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泸州经古蔺至金沙高速公路(古蔺至川黔界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 、本项目水土保持变更方案及相关批复要求为依据,开展并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为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提供技术指导: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号)等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结合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变更方案及有关批复文件,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方案,梳理本项目水保设计、水保施工、水保监理、水保监测的工作要点和要求,明确本项目水土保持验收的标准和条件,给本项目水保设施验收提供指导依据。

(2)开展本项目水土保持现状调查,协助确定水土保持设施整改方案:结合水土保持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和经招标人确认的水土保持验收工作方案,查阅项目水保设计资料,审查各参建方资料,调查项目水保保持设施落实现状,形成水土保持现状自查情况报告,从设计到施工、监理、监测,从资料到现场,对照水保验收标准及条件进行现场水保设施、水保资料等进行符合性审查和工作评价,梳理水土保持验收存在的问题清单,对工程项目现场实际实施情况与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不一致时,结合现实情况,向招标人提供问题整改建议方案,并负责完成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报批工作。

(3)检查项目水保自主验收条件,协助招标人落实水保验收准备工作:协助招标人组织检查本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条件完备性情况,协助招标人检查各参建单位水土保持验收资料准备情况并给予指导,负责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协助招标人整理其他验收资料;协助招标人收集整理和检查水保监测单位编制的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其他验收需要的资料。

(4)协助招标人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各阶段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聘 请相关专家或机构,依法依规及依标准、依程序组织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工作,并指导招标人编写水土保持 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工作总结报告等验收材料;参加并配合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含相应评估机构)的各阶段验收工作,确保本项目通过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审查。

(5)协助招标人落实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公开和报备工作:协助招标人整理水土保持验收依法公示资料,指导招标人落实验收信息公开工作;协助招标人对公众反应的主要问题和意见给出及时处理方案和回应意见;协助招标人落实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协助招标人落实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工作,并跟踪报备进展情况。

(6)对项目竣工验收前的水保自主验收报备后发现问题整改、管理养护等方面提供水保设施验收的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

2.4.3 标段划分及服务周期

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标段号为:STYS。

服务周期:自服务合同文件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报备通过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具有:

(1)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2个水土保持报告书由省级及以上水利主管部门批复的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注:根据环保部行业标准(HJ/T 394-2007),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指公路、铁路、城市道路和轨道交通、港口和航运,管道运输等建设项目。)

(3)具有相应的水土保持技术条件,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

3.5 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信用交通·四川”上公布的内容为准。招标人不接受信用等级 为 D 级或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的投标人的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3.7 (2017 年1 月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9 投标人与本项目承担施工承包任务的投资人不得存在第 3.8 款规定的关系;同时参与此次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水土保持监理或水土保持监测招标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承担本项目施工承包任务的投资人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成都华川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21年  1 月 1 日00时00分至 2021 年 1 月  21  日8时59分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其他类别项目”系统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和通知书(如果有)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其他类别项目”系统自行查阅和下载。

投标人应及时在上述网站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如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收到或默认已经收到。

4.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现场考察、投标预备会

(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需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2)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21年 1  月  21 日上午8:30~9:00时,截止时间为2021年 1月 21 日上午9:00 时,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书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

5.3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媒体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川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叙古高速公路古蔺收费站

联 系 人***

电   话:0830-7771253

招标代理机构: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1栋1单元501

联 系 人***

电    话:17308096883

招标人(公章):四川川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公章):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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