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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20-6262氢能产业园二期地块平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12.31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勘察设计招标 勘察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20.12.31
截止日期:2021.01.21
招标业主: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 氢能产业园二期地块平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穗埔发改函〔****〕***号批准,*****************现对氢能产业园二期地块平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氢能产业园二期地块平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
关键词: 勘察设计 勘察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氢能产业园二期地块平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穗埔发改函〔2020〕424号批准,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现对氢能产业园二期地块平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氢能产业园二期地块平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姚工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李工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四、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氢能产业园二期地块平整工程,项目地块红线面积为199411.47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土石方平衡、场地排水、边坡支护及挡土墙、场地围蔽及水土保持等。其中,挖土石方量约300万立方米(其中石方量90万立方米),需外运土方量210万立方米,清表量31万立方米,场内排水沟(管)2000米,截洪沟(渠)1000米,边坡支护6000平方米,挡土墙800米。

2、设计工期: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订。

设计施工总工期:135日历天。

包含勘察设计各阶段(工程勘察(内容包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水文地质勘察工作)、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审查时间等);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采购、安装、试验、运营调试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时间)。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工程设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项目为氢能产业园二期地块平整工程,项目地块红线面积为199411.47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土石方平衡、场地排水、边坡支护及挡土墙、场地围蔽及水土保持等。其中,挖土石方量约300万立方米(其中石方量90万立方米),需外运土方量210万立方米,清表量31万立方米,场内排水沟(管)2000米,截洪沟(渠)1000米,边坡支护6000平方米,挡土墙800米。

2.1勘察部分

勘察部分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地块红线面积为199411.47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土石方平衡、场地排水、边坡支护及挡土墙、场地围蔽及水土保持等。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

2.2设计部分

2.2.1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设计部分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地块红线面积为199411.47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土石方平衡、场地排水、边坡支护及挡土墙、场地围蔽及水土保持等。负责本项目方案设计、报建、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竣工图审核及盖章、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

设计其他服务:

(1)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

(2)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

(3)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初步设计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

2.2.2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2.3施工部分

施工内容及规模包括:本项目为氢能产业园二期地块平整工程,项目地块红线面积为199411.47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土石方平衡、场地排水、边坡支护及挡土墙、场地围蔽及水土保持等。其中,挖土石方量约300万立方米(其中石方量90万立方米),需外运土方量210万立方米,清表量31万立方米,场内排水沟(管)2000米,截洪沟(渠)1000米,边坡支护6000平方米,挡土墙800米。

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施工工作,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施工其他服务:

(1)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2)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3)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环保验收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4)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5)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2.4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从2021年1月1日0时0分至2021年1月21日15时0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年1月21日14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登记截止时间:2021 年1月21日15时00分。

3、开标时间:2021年1月21日15时00分。

4、投标登记、接收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广州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汇丽国际D栋写字楼四楼)]指定开标室,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注:1)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2)如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登记时间。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递交投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下载),该表中施工负责人***

注:需在《投标登记申请表》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资质证号”这两项栏目中填写清楚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3、投标担保:50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未按第八条第2点要求递交资料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填写的拟登记的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视为未成功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勘察类、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5.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5.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5.3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6.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

6.2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须具备市政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市政类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

6.3技术负责人***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文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注册建造师不含注册临时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7、项目负责人***

8、专职安全人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9、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10.1允许联合体投标,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0.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10.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

10.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

12、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

1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

注:1、资格审查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勘察设计部分(或施工部分)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除外。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应按附件一《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资料一览表》中提交资料形式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该部分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费用。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3651.24万元[其中:施工投标最高限价为13000万元;勘察设计费投标最高限价为651.24万元(其中勘察费投标最高限价为600.00万元;设计费投标最高限价为51.24万元); 
    2、勘察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勘察费投标最高限价。
    工程测量费、工程物探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相关规定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下浮30%。用于办理规划报建用地预审、规划国土等手续的1:500地形测量收费标准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国家测绘产品价格收费标准计取并下浮30%。工程测量费最终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以及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基本财务管理规定》(穗开财字【2014】53号)、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区岩土工程勘察费取费标准的复函》(穗开财函[2013]615号)及穗开建管[2014]1号文相关规定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最终结算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3、设计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设计费投标最高限价。(1)土地平整工程土石方平衡设计费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标准下浮不低于20%执行。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按土石方工程量乘以土石方工程综合单价计算,专业调整系数按建筑市政工程类1.0的标准确定,复杂调整系数按0.85确定。土石方平衡设计费用低于1万元的,按1万元以内控制;超过15万元的,按15万元控制。(2)边坡支护工程、排水工程、绿化等工程的设计费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标准下浮20%计算。(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定为1.0,工程复杂调整系数定1.0,附加调整系数定为1.0)。方案深化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3)该项目已有部分区域完成了设计工作,中标单位需对此成果文件进行合理利用,如有利用原来成果,结算时设计费需扣除相应部分,设计费结算最终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为准。
    4、施工费报价不得高于施工投标最高限价。中标后,中标单位根据经审定的方案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以及现行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文件以施工图为依据编制工程概算,报送招标人及广州开发区财政局进行审核,审定的概算建安费按合同专用条款第23条调整后作为施工进度款支付及结算的依据。
其中,土石方工程综合单价按穗开内收[2016]58号文执行。土地平整综合单价按3公里内13.2元/立方米进行控制,运距超出3公里后每增加1公里运距的运土综合单价为2.14元/立方米,运距15公里及以上的按38.88元/立方米包干。此综合单价包含挖填、运输、推平、压实、地块内清表、临时排水、临时道路、修坡工程费用及税费。土地平整范围内的炸石工程,距离厂房、民房、桥梁及高速公路等建、构筑物50米范围内的控制爆破炸石综合单价按70元/立方米进行控制,50米至300米范围内的控制爆破炸石综合单价按60元/立方米进行控制;在高压线(1万伏以上供电线路)周围300米范围内控制爆破炸石综合单价按70元/立方米进行控制,在高压线(1万伏以上供电线路)周围300至500米范围内控制爆破炸石综合单价按60元/立方米进行控制,其他范围内的炸石综合单价按40元/立方米进行控制,此综合单价包含挖土露石、炸石及土石方清运等综合费用,石方工程量按爆破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5、项目在施工阶段,因工程实施环境变化等任何因素引起的设计及施工调整、设计和施工最终造价不得超过相应投标最高限价。

6、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施工,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立项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立项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工程变更需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7、投标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投标补偿。

十五、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     。

[注释] 不接受前期服务机构投标。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息登记情况、拟登记人员的使用状态以,以免出现企业以及拟报登记人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异议受理电话:020-28068037;地址:***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等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  月   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资料

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提交资料要求

1

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施工部分

2

企业营业执照

 

信息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同时提供相关上传件打印页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由主办方出具)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4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由主办方出具)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5

企业资质证书

 

信息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同时提供相关上传件打印页

6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信息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同时提供相关上传件打印页

7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

***

信息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同时提供相关上传件打印页

8

项目负责人持有项目负责人***

***

信息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同时提供相关上传件打印页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9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信息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同时提供相关上传件打印页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10

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

***

信息可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同时提供相关上传件打印页;或提供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11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2-1)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联合体主办单位)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需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

12

企业营业执照

 

信息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同时提供相关上传件打印页

13

企业资质证书

 

信息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同时提供相关上传件打印页

14

拟派设计负责人***

***

信息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同时提供相关上传件打印页

15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2-2)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联合体成员单位,设计单位)(如有)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其他部分

16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

***

打印件,企业诚信档案情况及相关人员信息资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查询。

17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

***

查询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 )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交此项书面资料)

18

资格审查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 1、本表若存在虚假材料,一经发现或被投诉,经确认证实后,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给相关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2、本表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附于投标文件内的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3、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应满足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

4、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的上传件必须内容清晰可辨,因上传件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将直接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导致资格审查或评标有效性不通过的后果由企业自负。

5、企业入库信息仍按分类记录,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信息分类原则进行信息归类和入库,由于投标人未按信息分类原则进行归类和入库而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以上资料(包括打印页)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需联合体各方独自签字盖章分别出具外,其余资料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加盖公章即可。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施工单位提供)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及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含联合体成员)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咨询服务或者与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最新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十、本单位中标后不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等的运输委托给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运输。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如核实存在上述第九条及第十条任一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本公司作为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投标申请人声明(设计单位)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及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含联合体成员)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咨询服务或者与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

五、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六、本单位中标后不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等的运输委托给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运输。

七、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如核实存在上述第五条及第六条任一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本公司作为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申请人声明(勘察单位)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及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含联合体成员)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咨询服务或者与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

五、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六、本单位中标后不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等的运输委托给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运输。

七、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如核实存在上述第五条及第六条任一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本公司作为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交易申请表(氢能产业园二期).pdf

氢能产业园二期地块平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230(挂网).doc

氢能产业园二期地块平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1230(挂网).doc

授权代表证明书(氢能产业园二期).pdf

招标申请函(氢能产业园二期).pdf

1-附件1:黄埔区发展改革局_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对“珠村留用地地块平整工程”等16个土地平整计划项目的立项批复.doc

(盖章)(穗开建管〔2020〕31号)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库(2019年修订第二版)的通知.rar

招标控制价公布函(氢能产业园二期).pdf

招标人声明(氢能产业园二期).pdf

招标代理委托书(氢能产业园二期).pdf

电子签名委托证书(氢能产业园二期).pdf

设计任务书(氢能产业园二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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