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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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08 |
地 区: | 宜宾市 |
内 容: | 一、基本情况 *.工作内容:**区启源商务中心项目(一期)空调设备及安装调试(图纸清单详见附件一)。 *.招标范围:**区启源商务中心项目(一期)空调专业分包。 *.招标人:**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区政通路(区政府旁) *.情况简介:通过本次空调设备专业分包招标 |
关键词: | 空调 |
一、基本情况 1.工作内容:南溪区启源商务中心项目(一期)空调设备及安装调试(图纸清单详见附件一)。 2.招标范围:南溪区启源商务中心项目(一期)空调专业分包。 3.招标人: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工程地址:*** 5.情况简介:通过本次空调设备专业分包招标,将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分包单位,以投标最低价作为南溪区启源商务中心项目(一期)空调专业分包中标单位。 6.工期要求:30天。 7.品牌要求:格力。 8.资质要求: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9.质量要求:合格,因中标单位质量问题验收不合格,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10.付款方式:本项目有预付款,签订合同后7日内预付中标价的20%,安装调试好后7日内支付至中标价50%,验收后15日内付至中标价的70%,第三方审定后30日内付至中标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两年,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付款需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1.报价方式:本次招标限价为272万元(投标人报价≤272万元为有效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1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除满足现有设计外,还要求进行深化设计及优化,设备、辅材采购及安装调试。深化设计清单外部分按报价同比例下浮财评后进行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2.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空调设备材料供应能力,具备有效的工商部门颁发材料销售营业范围。 3.具备行业主管技术监督部门对该类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评价合格报告。 4.企业近三年(自比选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和比选人(前期与比选人合作过程中产品出现过质量问题、售后服务不到位、发货不及时等情况)列入黑名单。 5.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相关行业部门颁发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已经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三、评标办法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后,以所有投标单位的有效报价的最低报价作为中标价。如出现报价相同无法确定中标单位时给予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第二次报价以第一次报价为最高限价)。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下午6: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宾市南溪区政务中心6楼)。 4.报名时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文件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文件应进行装订,并附目录,标明页码。投标文件为一正一副,并密封完好。 1.投标报价函。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的证明材料等。)。 3.提供相应承诺函(无安全事故承诺、无质量问题承诺、无违法违规承诺)。 4.具有行业主管技术监督部门对该类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评价合格报告。 5.投标文件须密封,未密封将不接收投标文件。 六、比选时间:2021年1月8日(星期五)上午10:00 七、开标地点: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宾市南溪区政务中心6楼)小会议室 八、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10000元(大写:壹万圆整),需现金形式现场密封提交,封条上注明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10000元将转换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保证金。 2.中标单位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圆整),由建设单位组织分部(分项)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缴纳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南溪支行 银行账户:2010311300326 九、招标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投标单位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十、联系人: 练先生 联系电话*** 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