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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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采购需求公示基本信息 需求名称光明区机关食堂海鲜配送服务计划编号************ 联系人戴越常联系电话***********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 服务类项目采购需求申报书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光明区机关 |
需求名称 | 光明区机关食堂海鲜配送服务 | 计划编号 | 202000393668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0-12-31 17:23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1-01-06 17:23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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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机关食堂海鲜配送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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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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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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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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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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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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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政府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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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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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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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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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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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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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支付上限:2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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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则需填写被邀请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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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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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是否委派评委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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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指引:1.若不派代表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开标前3天请书面来函我中心。
2.选用评定分离方法的,此项不需要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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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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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人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且在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响应投标;
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4)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提供“诚信承诺函”,诚信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5)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提供“诚信承诺函”,诚信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6) 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本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与此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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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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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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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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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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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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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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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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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为有效从源头上保障光明区机关8个食堂的海鲜水产食材供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标2家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提供海鲜配送服务。
1.2采购范围:海鲜水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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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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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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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委区政府机关食堂、科润大厦办公区机关食堂、科技园办公区机关食堂、纪监委办公区机关食堂、商会大厦办公区机关食堂、公共服务平台机关食堂、土地储备大厦机关食堂、根玉路工作基地机关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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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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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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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所供食品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保证卫生安全,应当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冷冻类及干货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海鲜、河鲜产品必须鲜活;干杂类须是正规厂家并具有合格证书且无任何添加剂的优质产品。
数量方面的要求: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品种和数量、重量的准确性,采购方和供应商应分别建立采购和供应台账,确定专人(不少于两人)负责验收和送货,以采购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采购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对于出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采购方有责任要求供应商及时退换,并按合同约定作出相应处罚,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员工正常就餐。
价格确认:配送供应商的物资商品销售价格按送货质量标准以及市场行情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表每月确认一次。供应商按要求提前向采购方提供每月价格表,双方签字确认后开始生效执行。确认好的价格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在价格表上没出现而临时定价的特殊品种,如双方有异议,需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后予以最后确认。结算货款时,双方严格按确认后的价格予以结算。如遇台风、暴雨、供货紧张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市场价格上涨(超过20%)持续超过7天,需临时调整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调整。
送货时间要求:一般为当天上午5:30前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改变送货时间,但应提前通知乙方。)如使用方验收不合格,供应商必须于一个小时内重新送货上门。供应商如送货迟到一次提出口头警告,并要求作出书面保证,两次迟到或者一次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罚当天总货款的10%,三次迟到或者两次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罚当天总货款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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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能力:本项目服务8个食堂,对于采购方临时有客餐任务或临时增加员工用餐时等临时突发服务任务,需服务团队快速反应,供应商需具备一定应急响应能力,在接到采购方口头或书面通知1小时内将货物送到采购方的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用餐正常。
责任方面:
(1)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方(采购单位)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
(2)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经卫生监督部门鉴定属于供应商(配送单位)责任的,其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3)因配送运输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供应商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采购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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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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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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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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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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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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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至少提供两人(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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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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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设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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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配备中标项目所需的配送加工场所、冷库、检测仪器、海上养殖基地、捕捞渔船、使用工具等设备和专业的技术能力。
2.投标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自备车辆,车辆具备冷藏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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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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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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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鱼类:必须生猛鲜活,须杀好鱼、鱼麟刮除去除内脏、鱼鳃,去除腹内黑膜,肉质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冻品类:需有出厂日期、保质期、品质优良、包装完好、无异味、无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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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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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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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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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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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所必须的技术资料,由供应商自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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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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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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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采购单位如有特别要求可更改技术资料要求的描述,否则采用标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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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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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
2. 项目配额:采取招标方式确定2家供应商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若上级机关有新的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中标后,由2家供应商提供海鲜水产配送服务,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送货质量、及时性、积极性等择优选择配送,总金额不超过240万元。
3.考核:采购单位将在合同期内不定期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实际考核情况填写《食堂反馈表》(详见附件1)和《供应商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对考核不合格的,依法终止合同。
4.投标报价:报价包括供应货物和货物运输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服务费、人工费、管理费、利润、保险、税金等一切将可能发生的费用;投标人报价时必须按折扣率报价。
5.投标人采用市场物价折扣率=货物实收价(即结算价)/市场物价(即执行价),折扣率必须小于或等于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扣率在服务期限内保持不变。执行价每月确认一次,即供、需双方在每月调查深圳本地市场(商超和网上超市)的同品质货物价格的基础上确定的执行价格。货物实收价(即结算价)= 市场价(即执行价)×折扣率,折扣率即投标报价。
6.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时为准):①按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的有关规定执行。②结算货款时,应由采购方财务人员严格审核送货清单,按双方事先确定的执行价格并根据招标确定的优惠折扣率下浮后予以结算。采购方凭采购合同根据每月实际配送货物所需的费用、发票每月结算一次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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