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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县2020-2021年度县重点水利工程-清溪镇堤防修复项目(半湖圩工程03标)

信息发布日期:2020.12.31 标签: 安徽省招标 马鞍山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12.31
截止日期:2021.01.06
招标代理:安徽熠成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 区:马鞍山
内 容:*******-****年度*重点水利工程-清溪镇堤防修复项目(半湖圩工程**标)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MASGC-**LX**** 项目名称 *******-****年度*重点水利工程-清溪镇堤防修复项目(半湖圩工程**标)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人民政府(含政办【****
 
招标公告正文

含山县2020-2021年度县重点水利工程-清溪镇堤防修复项目(半湖圩工程03标)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MASGC-20LX1396

 

 

项目名称

 

 

含山县2020-2021年度县重点水利工程-清溪镇堤防修复项目(半湖圩工程03标)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含山县人民政府(含政办【2020】69号)

 

 

发包单位

 

 

含山县清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熠成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建设地点

 

 

含山县清溪镇半湖圩

 

 

建设规模

 

 

  含山县2020-2021年度县重点水利工程-清溪镇堤防修复项目(半湖圩工程03标)位于含山县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堤防加固长度2108米,外运10公里,土方量约88441m3,多头小直径水泥土垂直防渗墙治理长度60m,及砼挡土墙20米等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月2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要求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4月20日

 

 

质量要求

 

 

合格

 

 

施工范围

 

 

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经监理、发包单位代表、质量监督部门(如有)验收合格并提交合格、完整的完工验收资料后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70%,经审计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留3%作保修金,保修金的返还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的控制价为3370545 元

 

 

下浮比例

 

 

及成交价

 

 

本工程下浮比例为 18%。

 

 

成交价= 控制价 *(1-18%)

 

 

成交价为:2763846.90  元,成交价其相应子目综合单价同比下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比选单位须是《2020年度马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零星项目(施工)供应商库》的库内企业,且为 D 类别库中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已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成功资料下载。

 

 

4、信誉要求:

 

 

(1) 比选单位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 比选单位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6、比选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比选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比选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比选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比选单位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1)—(4)仅以比选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资料下载

 

 

1、参加比选的单位可于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1年1月5日17时30分(即资料下载截止时间),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并从网上下载相关资料。

 

 

2、资料下载不需缴纳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

 

 

1、比选结束后三日内确认成交人,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按下表规定计算后乘以80%向成交人收取(不得收取清单控制价编制费)。不含清单控制价编制费的代理服务费每项工程按不高于 1000 元支付。

 

 

2、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示例

 

 

成交价

 

 

费率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成交金额2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1%=1万元;

 

 

(200-100)*0.7%=0.7万元;

 

 

合计1+0.7=1.7万元

 

 

应收招标代理服务费=1.7万元*80%=1.36万元

 

 

 

 

 

比选时间和比选地点

 

 

1、比选时间: 2021年1月6日15:20时(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 2 室(含山县望梅路与褒禅山路交叉口县住建局大楼一楼东侧)。

 

 

3、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比选现场人员聚集,比选单位不派代表前往比选现场参与比选活动。比选现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和公管局工作人员各一人到现场参与监督和见证。

 

 

比选办法

 

 

在现场上述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和见证下,成交人由发包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网上成功资料下载的比选单位中随机产生,不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成交人的排序方法如下:

 

 

(1)项目比选企业资料下载名单及顺序号码至比选截止时间由系统平台自动推送至本项目比选公告页下方(具体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零星项目比选公告页)。

 

 

(2)至比选时间,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项目比选公告页下方比选企业顺序号,将所有网上确认参加比选企业对应的号码现场公示,一个比选企业对应一个号码。

 

 

(3)由发包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按以下步骤公开随机抽取号码,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①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大于或等于100家,则按个位、十位、百位数的顺序抽取。【例:总家数为168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9作为十位数,最后抽取0~1作为百位数。】。最后将以上抽取的百位、十位、个位数组成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注:若通过上述程序抽取产生的个位、十位、百位数组成的号码没有对应的单位,则重新抽取百位数。十位数、个位数不再重新抽取。

 

 

②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小于100家且大于或等于10家,则按个位、十位数的顺序抽取。【例:总家数为52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5作为十位数;总家数为96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9作为十位数。】。最后将依次抽取的十位、个位数组成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注:若通过上述程序抽取产生的个位、十位数组成的号码没有对应的单位,则重新抽取十位数。个位数不再重新抽取。

 

 

③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小于10家,则直接抽取1~9号球,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4)在现场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和见证下,由发包单位或代理机构将所有参与项目的比选企业依据网上确认的号码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抽取,被抽中的经审查合格后即为成交人。

 

 

(5)代理机构经成交人确认后,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文本

 

 

随本项目比选公告同时附合同格式文本(合同格式文本详见)。成交后,成交人需在合同中明确项目负责人***

 

 

***

1、零星库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将其清除出库:

 

 

(1)成交后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项目合同的;

 

 

(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3)发生较大级(含较大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

 

 

(4)被抽取到参与现场监督的企业而不派员参加的(三次以上)或有其他违反本文件规定的行为的;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公管局定期会同相关单位加强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发现成交企业有违法转包分包、中途毁约、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严重拖延工期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2、控制价在200万元(包含)以上至40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限制在建项目数,但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数不得超过两个。在报名前由建筑企业自行审核,如所报项目经理有两个以上在建项目导致不能中标的,后果自负。

 

 

3、项目比选排序三名中标候选人,若排序第一的企业所报项目经理有两个以上在建项目的或其他原因,那么排序第二名的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所有成交企业在项目施工竣工后,须有发包单位出具完工证明,交县公管局和县交易中心备案。

 

 

特别提示2

 

 

1、零星库内企业中标后,将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B证带到公管局进行登记,并提交施工组织方案,否则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

 

 

2、资料下载的库内企业,对本项目的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时间截止2日前向发包单位或交易中心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投标人接受本项目控制价,一旦成交,发包单位不接受成交人针对控制价提出的异议。

 

 

3、库内企业资料下载后,可以放弃参与本次比选,但必须在比选时间截止前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放弃材料,否则视同资料下载的库内企业接受本次比选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要求,若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或者拒绝签订合同,发包单位将报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处理。

 

 

4、库内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对中标的比选项目全过程管理,杜绝违法分包、转包。

 

 

特别提示3

 

 

依据《关于规范各县工程施工项目交易活动的通知》(马公管办〔2020〕83号)文件规定,采用零星工程供应商库比选方式发包的施工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统一使用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零星项目(施工)供应商库。

 

 

联系方式***

 

 

一、发包人:含山县清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含山县清溪镇街西

 

 

邮  编:238100

 

 

联系人***

 

 

电 话:18856562414

 

 

二、比选代理机构:安徽熠成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含山县望梅路永成时代嘉园C6-106

 

 

联系人***

 

 

电  话:0555-4884889    18156566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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