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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陕高速公路增设南通西站互通工程土地服务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0.12.31 标签: 江苏省招标 高速公路招标 公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0.12.31
截止日期:2021.01.21
招标代理: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沪陕高速公路增设**西站互通工程土地服务项目XZHT-TDFW标段 根据计划安排,***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拟组织开展沪陕高速公路增设**西站互通工程的土地服务项目。项目发包人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关键词: 高速公路 公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沪陕高速公路增设南通西站互通工程土地服务项目XZHT-TDFW标段

根据计划安排,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拟组织开展沪陕高速公路增设南通西站互通工程的土地服务项目。项目发包人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为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报名申请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为服务高铁新城产业发展,构建快速便捷的南通西站集疏运体系,拟在沪陕高速公路平潮高铁新城片区段增设互通,被交路为西站大道。互通匝道与西站大道高架主线衔接,设计分界面以互通匝道与西站大道高架分合流鼻端为界,含所有匝道、收费广场、收费管理区等,不含西站大道主线。项目建安费约3.6亿元,总投资约8亿元。

二、招标范围和工作周期

本次为沪陕高速公路增设南通西站互通工程的土地服务项目进行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XZHT-TDFW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土地类相关专题研究,包含编制用地预审(含用地空间规划调整、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查询、节地评价报告)等工作报告,取得自然资源主管管理部门关于本项目的用地预审(含地质灾害评估、压覆矿产鉴定、节地评价、用地空间规划调整等)批复文件;

(2)用地报批(含勘界、报批材料组卷),组织完成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工作(包含具体项目的权属、地类、面积等到户调查的测量工作),完成土地(含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含施工单位进场后,指导施工单位编制、报备临时用地方案)、调整并通过专家论证,编制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方案,编制征地拆迁社会稳定性评估报告,组织编制上报用地报批材料,取得用地批复文件并配合完成供地手续;

(3)编制永久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林地审核同意书审批服务,办理永久使用林地报批手续,取得《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批复文件;

(5)为取得用地批复所需完成的其它一切相关工作;

(6)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必要性工作。

服务要求:取得用地报批(含临时用地)所需的全部批文,直至完成用地批复所需完成的全部工作。

服务周期:

(1)2021年5月前提交用地预审(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查询、用地空间规划调整、节地评价报告)成果,地灾评估、节地评价报告通过专家审查,完成用地预审、压矿批复。

(2)2021年8月启动用地报批(含勘界、报批材料组卷)、征地稳评、临时用地复垦、永久使用林地报批(永久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林地审核同意书审批技术服务)。

(3)2021年11月前提交用地报批、永久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林地审核同意书、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取得用地批复。

 三、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

2、投标人应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并已成功备案,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应具有土地规划甲级资质。

(3)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公路项目用地预审及用地报批服务的业绩(注:用地预审及用地报批服务业绩可在1项公路项目中同时体现,也可在2项公路项目中分别体现,下同);

(4)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需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7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项公路项目用地预审及用地报批服务的业绩(注:①用地预审及用地报批服务业绩可在1项公路项目中同时体现,也可在2项公路项目中分别体现,下同;②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为准)为 A 级(含暂定)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 A 级确定。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形式。

(8)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下同)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售价人民币1000元(含200元平台服务费)/标段(招标文件电子PDF格式),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招标人不接收其该标段的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和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跃龙路4号

邮  编:226000

电  话:0513-85524439

联系人***

招标代理: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研究院9号A1302-A1304室      

联 系 人***

电    话:18036206278、18551417471

邮编:226001

八、其他

8.1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9:30,解密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9:30至10:00。建议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若有需要,可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派代表至现场开标地点参加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若到现场开标地点参加第一个信封开标解密,则请到场人员携带好有效身份证明(防疫期需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或苏康码)、CA 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请各投标人提前作好解密准备工作)到达开标现场,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进行开标及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工作。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开标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

8.2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3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4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表1~表15”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表1~表15”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8.5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举行。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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