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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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22 |
招标代理: |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工业园区环境评估技术咨询服务商项目一标段的潜在投标人请访问**工业园区公共**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在所需标段中下载“获取采购文件的说明”并取得回执。潜在投标人应在***竹辉路***号咨询大厦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
项目概况 苏州工业园区环境评估技术咨询服务商项目一标段的潜在投标人请访问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在所需标段中下载“获取采购文件的说明”并取得回执。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0-Y-G-046-001
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环境评估技术咨询服务商项目一标段
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 ¥1800000.00
其中:
标段号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1 |
900000.00 |
注: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采购,项目费用支付按实际项目数量与投标综合单价结算。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如下,投标人报价时所投综合单价不得超过下述对应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不进入评审。
最高限价:
序号 |
项目名称 |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元/份) |
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收费 |
25000 |
2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收费 |
18000 |
3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审核、考核 |
3000 |
采购需求:
(一)标段的划分及中标原则: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服务内容 |
苏州工业园区环境评估技术咨询服务商 |
1 |
日常环保审批项目的评估及考核 |
(1)投标人可以根据要求选择不超过2个标段进行投标;所投标段于获取招标文件时确认,确认后不再变更。
(2)每家投标单位在2个标段中累计中标标段数不得超过1个,评标时,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投标人的中标标段。
(3)开标顺序先开1标段,再开2标段。投标时,投标人仅可在其获取招标文件时选择确定的标段范围内进行投标(标段在获取招标文件确认后不得变更)。
(4)已在1标段评审中标的供应商,若2标段也进行了投标,则其2标段投标文件不再进行评审。
(5)在合同签订之前,若某标段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它任何标段的中标结果。
(二)项目要求:
1、项目基本标准
环评技术评估单位须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原则,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等,综合分析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客观、公正的技术评估,为环保主管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项目建设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提供指导性意见和建议。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所在区域环境特征,重点评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核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采用的技术方法与评价标准的正确性,判断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准确性,明确评估结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作出评价,并提出修改意见。
2、交付时间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收到委托书后4个工作日内安排专家审查会,环评报告修改结束后5个工作日出具技术评审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审:收到委托书后4个工作日内安排专家审查(可函审),环评报告修改结束后5个工作日出具技术评审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审核、考核:收到委托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专家审查并提供评审意见。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具体进场时间由甲方确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8日
获取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获取方式:
1、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投标文件仍保持原有纸质方式,现场递交;
3、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4、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
5、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
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
6、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7、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2、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3、疫情期间必须采购的理由:因原中标单位的服务即将到期,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