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31 |
---|---|
截止日期: | 2021.01.11 |
招标业主: | 华侨大学 |
招标代理: |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厦门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档案馆恒温恒湿精密空调维保服务(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沧区沧虹路**号工商银行大厦*楼、***翔安区五权路****号之*、******莲岳路***-*号公交大厦**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关键词: | 档案馆 空调 大学 |
项目概况
华侨大学档案馆恒温恒湿精密空调维保服务(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8楼、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2020-HCCS-HD011B(HDCG20210111)
项目名称:华侨大学档案馆恒温恒湿精密空调维保服务(二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745万元
最高限价:¥26.745万元
采购需求:华侨大学档案馆恒温恒湿精密空调维保服务(二次采购),1项等,其余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磋商响应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3.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5、磋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磋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磋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费到付)。招标文件邮寄购买标书费账户: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售价:人民币100元。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1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6楼开标厅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1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6楼评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