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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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04 |
招标代理: | 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W收购项目境内专项法律服务单位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W收购项目境内专项法律服务单位采购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出资比例:***% 采 购 人:**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本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 |
关键词: | 法律服务 |
W收购项目境内专项法律服务单位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W收购项目境内专项法律服务单位采购
资金来源: 自筹,已落实
出资比例:100%
采 购 人: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二、服务范围
1、对拟收购的项目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2、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对拟收购项目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提出收购建议,出具书面意见;
3、协助公司制定收购方案、起草收购过程中需要使用的法律文件(包括收购合同)、参与收购谈判、列席会议讨论;
4、对收购过程中,公司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
5、最终谈判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合法经营,具有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相应审批文件;
2、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服务国有企业收购项目业绩;
3、项目负责人***
4、供应商在企业并购中具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名需提供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验原件留复印件):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相应审批文件、企业业绩合同、项目负责人***
注:1、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2、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五、报名时间
请潜在供应商于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时至16时30分,在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63号海信贤文世家中心2号商务办公楼23层)报名。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0531-88816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