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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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25 |
招标业主: | 无锡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 |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无锡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辅助人员服装服饰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建筑西路***号国家工业设计园*幢***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GWX* |
关键词: | 服装 |
项目概况
无锡市公安局无锡市公安局辅助人员服装服饰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幢708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1月25日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ZCGWX2020-096
项目名称: 无锡市公安局无锡市公安局辅助人员服装服饰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1160048
最高限价(元): 1160048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元) | 合同履约期限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160048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 | 否 | 1 | 无锡市公安局无锡市公安局辅助人员服装服饰采购 | 1 | 1160048 | 批 | 无锡市公安局辅助人员服装服饰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报价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报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同一报价人,上述(1)(2)(3)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所选用设备、材料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政策,分别予以加1分(同一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不重复加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相关产品制造能力的生产商; 2.授权委托人应为投标供应商在职职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12月30日 至 2021年01月07日 ,每天上午 09:00至11:30 ,下午 13:3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幢708室)
方式: 纸质为主,电子文档为辅。请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采购文件,同时递交以下资料:
(1)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箱***
(2)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元): 捌佰圆/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01月25日 13: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幢708室)
开标时间: 2021年01月25日 13:30
开标地点: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幢7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无锡市公安局
地 址: 江苏省无锡市高浪西路5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建筑西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栋70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510-85116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