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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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22 |
招标代理: | 湖北石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宜昌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镇溪镇梅坪村农村移民安置区精准帮扶项目由秭水函【****】***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镇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三峡后续专项补助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秭归县沙镇溪镇梅坪村农村移民安置区精准帮扶项目由秭水函【2020】12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秭归县沙镇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三峡后续专项补助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石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农村移民安置区精准帮扶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分以下三部分:
(一) 交通工程
1、居民点道路硬化工程,对梅坪村道路进行硬化,总长7.591km。
2、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对村委会至千将坪、梅坪村村界连接道进行维修改造,对破损路段进行重新铺设,并沿线选择适宜位置增设错车道,道路总长3.51km,修复总面积1140.6m²,路基宽4.5m;本次道路黑化总面积3369m²。
3、安全防护完善工程,庙坡居民点公路沿线增设安全防护栏,总长258m。
(二)建筑市政工程
1、人行便道完善工程,新建人行便道7条。
2、边坡整治工程,对一组居民点屋后边坡进行防护。
3、照明设施完善工程,配备太阳能路灯。
4、安全饮水设施完善工程,新建200m³蓄水池1座,配备PE给水管。
5、文化健身活动场地建设工程。新建3处文化活动场地,配套建设运动场地、健身器材、室外座椅等。
6、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新建便民服务中心1座。
7、停车场地完善工程,将庙坡居民点空地改造为停车场地,面积587m²。
(三)水利工程
1、田间机耕道硬化工程,对田间机耕道进行硬化。
2、引水沟工程,新建引水沟,埋设引水管道,安装混凝土过路管,底部删坝。
3、塘堰整治工程,维修整治塘堰、清淤及安装防护栏杆、出水管、溢洪道。
4、输水管设计,PE给水管。
(4)计划工期:1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下达开工令为准)。
(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
(6)工程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
(7)工程安全要求: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组织能力。(上传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8时00分至2021年1月4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8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西江大酒店旁)1号开标大厅)公开进行。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投标人代表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采用远程解密方式对本单位上传的投标文件予以解密,招标机构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进行退回,开标记录将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请各潜在投标人安排好投标文件解密工作,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无法解密或没有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沙镇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1816297889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石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 话:1527212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