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中节能(商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 |
二、项目编号:20201103030116642001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商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
六、所属项目名称:商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
七、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自筹 |
(二)项目建设规模:1台日处理垃圾500吨机械炉排焚烧炉+1套焚烧炉烟气处理系统,配套1台中温中压余热锅炉+1×1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
八、服务内容:1、法律咨询服务:即口头或书面解答采购人提出的与采购人的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问题。 2、法律文书服务:即为满足采购人基本法律需要,草拟、审核及修改常用招标文件、询比文件、谈判文件、合同、协议等文件,出具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等。 3、法律培训服务:即按采购人的具体要求提供法律培训服务。 |
九、服务主要技术要求:1、法律咨询服务:即口头或书面解答采购人提出的与采购人的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问题。 |
十、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服务期一年 |
十一、服务地点要求: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孙集镇十里坞村668号 |
十二、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二)其他资格要求:(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为律师事务所。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18年度和2019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2018年(含)之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当年和2019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必须有两项及以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供应商的负责人*** |
***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
十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8日 09时30分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进行供应商注册,经审核通过后,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并经系统确认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孙集镇十里坞村668号,并将邮寄单号及电子版(PDF或WORD格式)发送至cecepshanghe@163.com(供应商应考虑邮寄时间及邮寄效率,选择效率高的快递公司提前邮寄,不接收邮费到付文件) |
十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方式: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8日 09时30分 |
(二)响应文件开启方式:视频远程开启 |
十七、响应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免收。 |
十八、平台操作说明: |
(1) 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并在系统确认缴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4009280095 |
十九、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公开发布。 |
二十、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