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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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22 |
招标代理: | 河北弘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区林场路(二期)改建工程-(温仁至林场路)、(**区***乡道(大李各庄段)公路)、(耿庄村*号路)、(北王力*号路)建安工程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林场路(二期)改建工程-(温仁至林场路)、(**区***乡道(大李各庄段)公路)、(耿庄村*号路)、(北王力*号路)建安工程费已 |
关键词: | 公路 路 |
清苑区林场路(二期)改建工程-(温仁至林场路)、(清苑区307乡道(大李各庄段)公路)、(耿庄村1号路)、(北王力1号路)建安工程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苑区林场路(二期)改建工程-(温仁至林场路)、(清苑区307乡道(大李各庄段)公路)、(耿庄村1号路)、(北王力1号路)建安工程费已由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以ZB-审核2020117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以 清审交许字[2020]12号、11号、10号、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清苑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 保定市清苑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分为4条路,分别是:温仁至林场路、清苑区307乡道(大李各庄段)公路、耿庄村1号路、北王力1号路。温仁至林场路总里程长6.070公里,采用四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采用整体式路基,一般野外路段路基宽4.5米,路面宽4米,两侧各0.25米路缘石,村内挖补路段与旧路同宽,路基宽3-4米,路面宽3-4米;清苑区307乡道(大李各庄段)公路总里程长3.785公里,采用四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采用整体式路基,路基宽5.5米,路面宽5米,两侧各0.25米路缘石;耿庄村1号路总里程长0.796公里,采用四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采用整体式路基,路基宽3.5米,路面宽3.5米;北王力1号路总里程长2.036公里,其中主线长1.678公里,支线长0.358公里,均采用四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采用整体式路基,路基宽5.5米,路面宽5米,两侧各0.25米路缘石。
2.2招标范围:清苑区林场路(二期)改建工程-(温仁至林场路)、(清苑区307乡道(大李各庄段)公路)、(耿庄村1号路)、(北王力1号路)建安工程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无
3.1.3财务要求: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 说明:如果投标人为企业单位,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19年末数计算);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营运资金=净资产+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19年末数计算),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过去3年(2017年1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投标人在过去3年(2017年12月1日至今)施工中不曾有受到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 3、投标人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项目总工: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 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2-30 09:00至2021-01-06 17:0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1-22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1月2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加密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保定市清苑区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弘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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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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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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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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