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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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06 |
招标代理: | 广东正盛招标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汕尾市 |
内 容: | 公告内容 *、招标条件 ****年******平东镇谷兜河流域农田水利整治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函[****]***号文核准了该工程施工招标方式,项目法人为***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工程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 |
公告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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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2020年汕尾市海丰县平东镇谷兜河流域农田水利整治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函[2020]126号文核准了该工程施工招标方式,项目法人为海丰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正盛招标采购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3招标范围:建筑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计划建设工期为90日历天; 2.6资金来源:省级涉农统筹整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 (5)企业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 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除身份证外)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和最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7)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1宗或以上农田水利工程,工程造价6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的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的复印件); (8)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若是新成立公司,则提供近年度财务相关资料即可); (9)投标人在投标申请前已到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相关资料的网上截图; 以上申请资料一式两份,申请资料复印件须是A4纸且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投标人资质证书和其它人员的身份证不需核对原件,申请人及其它资料均应核对原件,并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2020年汕尾市海丰县平东镇谷兜河流域农田水利整治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资料”及投标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海丰县红城大道西 联 系 人*** 电 话: 1392933901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正盛招标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汕尾市区红海东路和顺下村属住宅楼一栋三梯四楼 联 系 人: 何晓莎 电 话: 15013832860
2020年 12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