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公告
受 宁海县排水有限公司 委托,对 宁海县宁东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发包,欢迎合格竞包人参与竞包。
1、发包内容: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宁东污水处理厂内,项目建设规模调整为1000m3/d,设计出水按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2169-2018《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设置事故池、调节池、设置改良A20生化系统;新建高效沉淀池;新建接触消毒池;更换现有滤布池设备全过程监理服务。工程造价2254.42万元,资金来源于自筹。监理费发包价费率为1.91%。(具体详见《发包文件》)(具体详见《发包文件》)
2、竞包人的资格条件:
2.1竞包人资质:
① 竞包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 竞包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③ 竞包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完成录入,如竞包人为省外企业还应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2.2配备的项目总监:
①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②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录入;
③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
2.3竞包人在3个月内、配备的项目总监在1年内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4 本次发包要求的竞包人及配备的项目总监不得列入尚在公示期内且被限制投标的“黑名单”记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有意向的合格竞包人可自行从我中心网站下载发包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准备竞包事宜。
4、竞包截止时间和竞标会议时间:2021年1月8日09时00分00秒。
5、发包会议地点: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县兴工三路73号3楼)。
6、投标保证金
①、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http://ninghai.bidding.gov.cn/法规制度”)
②、帐户名称: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③、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宁波宁海支行
④、银行帐号:3303050120100020953
⑤、保证金金额:伍仟 元整。
⑥、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 6日16:00时前实际到账。
⑦、竞包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竞包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发包人:
招标人:宁海县排水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理招标文件12.3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