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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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19 |
招标代理: |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服务类)【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东片区**村厂房拆除及清运项目已由**南***政建设有限公司以专题会议纪要[****]**号文件同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以料抵工差额,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服务类)【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东片区万安村厂房拆除及清运项目已由湖州南太湖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以专题会议纪要[2020]14号文件同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州南太湖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以料抵工差额,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州南太湖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QTG(H)2020-034X。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位于湖州市环渚街道万安村
招标规模:厂房总建筑面积约16148.5㎡(共有三个厂房,其中厂房一总建筑面积约5303.45㎡;厂房二总建筑面积约1722.9㎡;厂房三总建筑面积约9122.15㎡),以上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各个厂房评估单建筑面积为准,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后综合考虑进行报价
招标范围: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原有厂房拆除(含建筑物基础及地梁拆除,水泥地皮及地梁以下严禁超挖)和拆除现场场地平整、回填及建筑垃圾清运,拆除材料及建筑垃圾的所有权归承包人所有,严禁过度开挖,项目完工后招标人将对整个项目进行验收,如有超挖等现象,招标人将扣除履约保证金,同时要求承包人恢复原始标高(允许偏差±10cm),具体内容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承包方式:以料代工形式,拆除材料及建筑垃圾的所有权归承包人所有,承包人需按所承诺的中标价格,在合同签订之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人,发票所产生的税费由承包人承担。未及时支付的取消承包人承包资格,并由有关监管部门依法纳入征信管理,且招标人有权废除其中标资格,由第二家中标候选人替补中标,以此类推,招标人也可重新组织招标
项目描述:1)根据招标人指令对建筑物拆除、垃圾清运、现场场地平整及回填等;2)采取破坏性拆除(不含爆破),所有建筑垃圾须合法合规及时清运移出拆除现场,不得拖延拆除工期,建筑垃圾如未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清运离场的,视作承包人放弃建筑垃圾的所有权,由招标人自行处理,同时扣罚承包人履约保证金;3)承包人应将现场进行场地平整,场地平整至原始标高(允许偏差±10cm),场地平整严禁使用淤泥、生活垃圾等劣质、有毒有害物质。原始标高在进场前由第三方测绘单位测量确定。拆除工作完成后,场地平整标高由第三方测绘单位测量数据为准,如标高达不到要求,承包人将无条件返工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为止,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如承包人场地平整标高不能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达到要求,招标人将扣罚承包人履约保证金;4)原始标高在进场前由第三方测绘单位测量确定,拆除工作及场地平整完成后,场地平整标高由第三方测绘单位测量数据为准。第三方测绘单位由招标人选定,第三方测绘单位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全部承担;5)投标人报价应含水电费、税金、管理费、安全文明措施费、规费、利润等一切费用;6)其余有回收利用价值构件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7)可回收构件由承包人自行处理
服务周期:100日历天(本次招标拆除范围较广,采取分批次拆除,具体拆除批次根据厂房等腾空的实际情况确定,单个建筑物以腾空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完成拆除工作、垃圾清运、完成场地平整及回填)
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电子证书】,本项目拒绝接受建筑工程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
本工程拒绝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拒绝项目负责人***
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
本工程拒绝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参与本项目投标。
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已注册用户,请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等。
4.2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进行查看咨询。
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1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南太湖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太湖旅游度假区西舍路99号
联系人***
电 话:0572-209061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
联系人***
电 话:0572-2170106
招标监督小组:湖州南太湖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监督小组
地 址:湖州市太湖旅游度假区西舍路99号
联系人***
电 话:0572-2928305
8.软件技术支持:
电 话:0572-2220028
联系人***
联系人***
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招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