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空军医院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2020-JKBNAE-F3007)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空军医院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空军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次项目为空军医院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包括整理及数字化纸质档案约为1万件(最后以验收合格的实际数据量计算),并将扫描后的图像文件、文件级目录与各医疗机构档案软件挂接,实现快速无误检索。服务商工作内容应包括档案盒及相关配套用具采购、档案前期整理、修复、排序、编目、装订、装盒、目录著录、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数据挂接、数据备份、数据核验、档案移交档案馆等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空军医院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空军医院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还须组织机构代码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8年和2019年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2020年4月至今)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单位负责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12-30 08:30:00到2021-01-07 17:30:00
获取方式:网上出售。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先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盖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委托人及其联系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01-11 09:3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01-11 09:30:00
开标地点: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76-1号易发五洲大厦10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空军医院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江苏德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空军医院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0-JKBNAE-F3007
三、服务内容:本次项目为空军医院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包括整理及数字化纸质档案约为1万件(最后以验收合格的实际数据量计算),并将扫描后的图像文件、文件级目录与各医疗机构档案软件挂接,实现快速无误检索。服务商工作内容应包括档案盒及相关配套用具采购、档案前期整理、修复、排序、编目、装订、装盒、目录著录、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数据挂接、数据备份、数据核验、档案移交档案馆等工作。
四、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还须组织机构代码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8年和2019年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2020年4月至今)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单位负责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0年12月30日至2021月01日07日(08:30—11:30,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网上出售。
(三)发售方式:网上出售。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先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盖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委托人及其联系电话***
(四)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01月11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76-1号易发五洲大厦10楼会议室。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网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政编码:210037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76-1号易发五洲大厦16楼
江苏德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0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江苏德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 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76-1号易发五洲大厦16楼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