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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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30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萍钢钢铁有限公司**分公司 钢车运输系统修、配、改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GFN/ZB/XP****-SB*** **萍钢钢铁有限公司**分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技术要求、招标数量、计划招标时间等 (一)招标项目名称:钢车运输系统等修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丰南分公司
钢车运输系统修、配、改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GFN/ZB/XP2020-SB014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丰南分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技术要求、招标数量、计划招标时间等
(一)招标项目名称:钢车运输系统等修、配、改。
(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标数量:详见附件。
(四)计划招标时间:2021年1月17日(暂定,具体时间以招标邀请函为准)。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月13日。
(六)中标后合同签订完成期限: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
(七)评标方式:分项合理低价中标。
(八)质保期:上线使用之日起12个月。
二、资质要求
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意向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资质材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最新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单位情况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需载明身份证号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 承担过关钢水罐和渣罐运输车备件的业绩合同复印件两份。
(二)提交时间:报名时提交。
(三)提交方式:书面、电子邮件(邮箱地址:***
四、投标方式
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说明书),接到招标邀请函(说明书)的单位请按邀请函(说明书)要求时间交纳相应投标保证金50000元、招标服务费500元。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应予以补齐,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不计息)。
五、招标单位信息
(一)单位名称: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丰南分公司。
(二)联系地址***
(三)联系人***
(四)审计监察部监督电话:18870210166;电子邮箱地址:***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丰南分公司
公告时间:2020年12月30日
附件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预计数量 |
技术要求 |
备注 |
1 |
钢车运输系统 |
载重240吨 |
台 |
1 |
详见钢包车、渣车设备修配改技术要求 |
钢水罐车最大行速40m/min,钢水罐车电动机YTPS250/6;钢水罐车减速机ZLT-750;钢水车系统电缆卷筒;SBF140-30-4 |
2 |
渣罐车 |
载重75吨 |
台 |
1 |
详见钢包车、渣车设备修配改技术要求 |
行速3-30m/min,渣罐车电动机YVP250M-6渣罐车减速机SSW260-68渣罐车系统电缆卷筒SBF 140-50-4 |
3 |
转炉平板车 |
240T |
台 |
1 |
详见钢包车、渣车设备修配改技术要求 |
/ |
4 |
钢包车 |
载重量240吨 |
台 |
1 |
详见钢包车、渣车设备修配改技术要求 |
行走速度2-20m/min ,钢包车减速机:ZSY31.5-80-VIII |
5 |
120吨转炉精炼炉钢包车 |
240T |
台 |
1 |
详见钢包车、渣车设备修配改技术要求 |
/ |
6 |
钢水车 |
240T |
台 |
1 |
详见钢包车、渣车设备修配改技术要求 |
/ |
7 |
渣罐车 |
75T |
台 |
1 |
详见钢包车、渣车设备修配改技术要求 |
/ |
钢包车、渣车设备修配改技术要求
一、总则:
本要求的适用范围:120吨转炉炼钢区域转炉钢包车、渣车、LF精炼炉生产线中钢包车设备的维修、装配、整改包含的要求、验收及售后服务等方面。
本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要求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成熟优质产品及其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能源等强制性标准。
在签订合同后,招标方保留对所签订要求提出补充和修改的权利,投标方应予配合。投标方对本要求的任何变更、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应征得招标方的书面同意。具体修改事项由双方商定。
本要求所使用的标准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本要求所使用的标准以现行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为准,如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此文件的规定,不能免除投标方对供货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投标方在招标前应详细查看现场使用工况,招标前提供方案给投标方审核。
本要求只在本次维修事宜中有效。
二、修复内容:
1.设备解体进行零部件清洗和维护。
2.对设备破损、变形部位进行修复;对焊缝开焊部位进行补焊。
3.设备内电机、减速机及车轮修复标准另见电机修复技术协议、减速机修复技术协议、车轮修复技术协议。
4.对设备内含轴承部位进行开盖检测,对游隙超标及损坏轴承进行更换,更换轴承要求选用国内优质品牌轴承,保证设备运转正常无卡阻。
5.钢包车、渣车各部位密封件整体更换,选用优质密封件,保证长期使用无漏油现象。
6.检查所有连接点的磨损情况,如超差,则修复至原设计要求。
7.如拆机检查后发现有其他未明确修复项,投标方应一并给予修复。
8.修配改厂家在对原钢包车、渣车配件进行更换前应提供更换件明细表,经与招标方双方协商确认后方可进行零件替换。
三、技术标准:
1.投标方使用最新颁布执行的行业标准。
2.投标方提供产品遵循的主要标准。
四、技术及质量要求:
满足钢包车、渣车的使用性能,达到制造厂原钢包车、渣车出厂检验标准。
五、设备出厂检验:
? 1.设备修复完毕后对整机进行运转试验。
2.按国标、厂标进行检验并出具相关检验数据报告。
3.检验合格后整机按设计院涂装要求对设备喷漆出厂。
六、验收及考核
1.投标方需保证修复后的钢包车、渣车具有与制造厂原钢包车、渣车具有相同质量、性能,钢包车、渣车修配改基本要求招标方按制造厂原钢包车、渣车标准验收。
2、出厂前进行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投标方出具证明产品合格的出厂合格证及相关资料。
3、到厂检验,招标方根据供货合同复印件、技术要求复印件、合格证、修复明细、材质证明、更换备件明细、各类相关检测报告等对到厂货物进行到厂检验。检验合格必须由招标方出具正式的检验合格证明,否则视为不合格。?
4、上述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投标方有弄虚作假等欺骗行为,则招标方视为自双方合作开始的所有此类货物均存在此行为,招标方按不低于欺骗行为所得收益的10倍对投标方进行处罚(最低不少于10000元),并取消投标方供应资格。
七.文件交付
1、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的文件
序号 |
名称 |
格式 |
数量 |
时间 |
备注 |
1 |
更换配件明细 |
纸质 |
1 |
随机交付 |
|
2 |
设备验收报告 |
纸质 |
1 |
随机交付 |
|
3 |
替换件产品合格证 |
纸质 |
1 |
随机交付 |
|
4 |
修配改产品合格证 |
纸质 |
1 |
随机交付 |
|
5 |
退回旧件明细纸质 |
1 |
随机交付 |
2、双方必须为各自所提供文件的准确、可靠、及时性负责,并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交付进度
合同生效后()天将全部货物交到现场。
九.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
1、技术服务,投标方免费为招标方提供技术服务:?
2、人员培训,投标方免费为招标方提供技术培训:
3、质保期:质保期为一年(自使用之日起)。质保期内因投标方修复质量造成的损坏,由投标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方承担全部责任。若使用期不到半年招标方不予付款;使用期超过半年招标方按比例扣款。质保期满,必须由或招标方出具正式的《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证明》。否则视为质保期存在质量问题不合格。未出具正式《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证明》的,投标方必须承担质量瑕疵责任,投标方继续需要对标的物进行免费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并承担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
4.售后服务,投标方免费为招标方提供售后服务:
十.本要求未尽事项,双方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