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河滨路(江化南路-振海路)道路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7万元, 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滨路(江化南路-振海路)道路工程监理已由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智茗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
2.2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857万元。
2.3 招标范围:河滨路(江化南路-振海路)道路工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
2.4 监理服务期:60天(实际服务期与整个项目工期同步,自开工至缺陷责任期满,并配合审计、竣工验收备案结束,直至整个项目交付使用)
2.5 招标控制价:16.7万元,超过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其它: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规定、〔2019〕第 3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和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及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连建质[2007]573号文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本市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 其它要求: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95号。
(2)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等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3)提供投标单位为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近六个月(2020年6月至2020年11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
3.11 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
4.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6日上午9:00 - 11:3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供查验)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供查验)
(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供查验)
(5)拟任项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供查验)
持以上资料到江苏智茗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20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整,售后不退。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智茗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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