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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湖北销售分公司新建宜昌油库项目油库区工程详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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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日期:2020.12.29 标签: 湖北省招标 宜昌市招标 
招标编号:ZY20-SH05-FW655
加入日期:2020.12.29
截止日期:2021.01.19
地 区:宜昌市
内 容:中国石油**销售分公司****油库项目油库区工程详勘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销售分公司****油库项目油库区工程详勘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招标公告正文

中国石油湖北销售分公司新建宜昌油库项目油库区工程详勘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0-SH05-FW655

 

1. 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湖北销售分公司新建宜昌油库项目油库区工程详勘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建设规模与招标范围 

2.1新建宜昌油库项目位于湖北宜昌枝江市姚家港化工园,姚港五路以西,占地面积170亩(其中含中国石油运输公司宜昌配送中心23.4亩,不在招标范围内),建设规模为7.6万立方米,其中1万立方米内浮顶储罐4具,5000立方米内浮顶储罐6具,3000立方米内浮顶储罐2具;配套的收发油工艺设施;安全消防环保工艺设施;化验室、维修间、行政办公区等。(码头与油库及管廊工程分界点为:以长江大堤背水面跨堤桁架基础建设点向陆域延伸3米)。

招标内容为本项目批复的用地范围内(不含中国石油运输公司用地范围)全部建设内容进行岩土工程勘察。钻探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勘探点平面布置图、钻孔类型及深度、取样要求、原位测试要求、钻探施工要求、岩芯摆放要求、钻探记录要求等。

2.2.1勘察工作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起至承包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勘察及服务工作止。

2.2.2勘察工期:计划工期30天(自合同签订生效起至提交合格成果文件止,包括修订时间,不含招标人及相关单位审查时间)。

2.2.3地点:湖北省宜昌枝江市。

2.2.4技术要求及标准:详见第五章。

2.2.5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2.6最高投标限价:63.6万元(含税)。

2.2.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2.8本项目不划标段。

2.2.9投标报价方式:固定总价。

2.2.10付款方式:提交勘察报告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待提交经发包人审定且符合档案验收合格要求的勘察报告后 9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80%;工程竣工验收后,经发包人确认后,一次性付清剩余合同价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完成的岩土工程勘察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清晰扫描件、验收合格的勘察报告、发票清单等证明文件(统计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经核实提供虚假业绩的取消其资格。

3.3 人员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项目经理持有土木(岩土)专业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需提供证书清晰扫描件),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有岩土工程勘察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需提供证书清晰扫描件),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有岩土工程勘察项目技术负责人***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相关会计报表),若投标人成立年度不足三年,仅需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截止日之前半年内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

3.5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

2018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详见附件一)。

3.6其他: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01229日至202115日: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② 按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5.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20-FW655标书款”;

③电汇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行 号:102290026050

银行帐号:1001260529022108485

5.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5.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5.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

5.5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附件包内含:投标人办理U-key指南;投标人用户手册;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6.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48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7.1,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会导致废标。

6.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开标前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20-FW655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公告5.3条款相同。

7. 开标

7.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1 年 1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7.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

联系人***

电  话:027-83998035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17765177288、18916341809、18917745779

电子邮件***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20211229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一: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失信分并予以公布,并在招标中作相应处罚,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1. 若8≤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2. 若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3. 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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