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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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鸡西市 |
内 容: | 一、采购单位:**精神病防治院(***铁路地区中心医院) 二、项目名称: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四、采购预算:**万元 五、拟单一来源供应商及地址:***博思软件有限公司,*******东大直街***号*栋*层**、**号 六、采购内容 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 序号 名称 |
关键词: | 防治 铁路 医院 医疗 路 |
一、采购单位:鸡西精神病防治院(鸡西市铁路地区中心医院)
二、项目名称: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
三、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四、采购预算:43万元
五、拟单一来源供应商及地址:***
六、采购内容
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 |
计量 |
单价 |
1 |
博思伟业医院电子票据管理系统V1.0 |
黑龙江博思软件有限公司 |
V1.0 |
黑龙江博思软件有限公司 |
1 |
套 |
350000.00元 |
|
3 |
签名服务器 |
吉大正元 |
V2000-C-P |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 |
台 |
80000.00元 |
|
合计 |
430000.00元 |
七、单一来源申请理由:由于黑龙江省财政厅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确定了黑龙江博思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公司)作为我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的开发运维服务供应商。为使我院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的标准体系与省财政厅无缝衔接,尽快按省财政厅相关要求完成系统的建设工作,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博思公司进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项目采购。
八、专家论证意见:该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理由充分。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九、论证专家: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职称 |
1 |
赵 颖 |
鸡西市精神病防治院财务科 |
中级职称 |
2 |
郑祖光 |
鸡西市精神病防治院信息科 |
初级职称 |
3 |
杨巧禹 |
鸡西市精神病防治院统购办 |
高级职称 |
4 |
时广智 |
鸡西市精神病防治院器械科 |
高级职称 |
5 |
王艳华 |
鸡西市精神病防治院纪检监察科 |
高级职称 |
十、公示期限: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3日
十一、采购单位:鸡西市精神病防治院(鸡西市铁路地区中心医院)
联系人***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铁西路17号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若有需填写):
联系人***
地 址:
十三、异议受理:
如有其它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异议书原件(含电子版)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采购单位及采购办,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异议视为无效异议。
异议受理:
采购单位:鸡西市精神病防治院(鸡西市铁路地区中心医院)
联系人***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铁西路17号
邮 编:158100
黑龙江省鸡西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建村 联系电话***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18号
邮 编:15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