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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12.29 标签: 辽宁省招标 学校招标 
加入日期:2020.12.29
截止日期:2021.01.12
招标代理: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保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师范
关键词: 学校
 
招标公告正文
(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保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000-95248
项目名称: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770,000.00
最高限价(元):1,77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商务需求

★1、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一年一签,如业主满意度达到90%以上续签,直至3年结束.

★2、履约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沈营大街650-17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按合同总额按月支付

★4、报价费用构成:

1.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为含税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2.报价应包含人员工资、工会经费、福利、加班费(按劳动法规定和国家、省、市标准执行)、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服装(春秋执勤服、夏执勤服、冬执勤服)、节假日加班补助、驻场办公用品、劳保用品、交通肇事赔偿费用、采购人因大型活动或临时任务所用的加班费、以及需要缴纳的所有相关税费等全部费用。

3.员工的各种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工伤及劳动法所规定的其他保障事项,均由供应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缴纳,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如员工在工作期间以及上下班途中出现任何疾病、意外伤亡等均由供应商负责全额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4.人员工资须符合国家或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社平工资”等政策性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相关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缴费基数须按国家、省、市相关标准执行。

5.成交供应商必须依法为员工缴纳足额的各项保险费用。如不依法缴纳保险费用,由供应商依法依规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由于供应商未能按磋商文件报价要求充分预计可能发生的费用,从而造成响应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二、服务需求

★项目概况:10.8万m2,主要负责校区24小时安保服务、值班巡逻、消防监控、消防设备巡检维护、设备杂修等工作。安保人员配置不低于43人,包括安保经理、形象岗、值班岗、巡逻岗、消防监控岗、消防安全员等人员,其中形象岗位人员不少于9人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一年一签,如业主满意度达到90%以上续签,直至3年结束.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1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教育学院(辽宁教师职业学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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