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通风空调水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通风空调水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JG2020-11233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
投标登记截止时间:2021年1月20日 10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保证金金额(万元):30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017.114432
投标人资格条件: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资质,具备下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②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设备冷水机组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 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已完成质量合格的类似设备及相关服务的项目(类似设备指上款第②点所述的冷水机组投标设备),并需同时提供采购合同(合同的签署时间应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及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 1.3 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② 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详见附件一)。 ③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下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 ④ 投标人若中标,须在双方签署合同时,再次按本公告上述第3.1条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且须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中标候选人排名次序选择余下中标候选人中排序最高的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1年1月20日 10时0分 - 2021年1月20日 11时0分
开标地点:第10开标室(中心本部)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12月29日 0时0分 - 2021年1月20日 10时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1年1月20日 9时45分 - 2021年1月20日 10时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0开标室(中心本部)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
联系方式***
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监督电话:***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