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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20-6206知识城南方医院(九龙新城综合医院)建设项目机电、洁净等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12.29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12.29
招标业主: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知识城南方医院(****综合医院)建设项目机电、洁净等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 单 位:中新**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代建 单 位:**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 年 ** 月 知识城南方医院(****综合医院)建设项目机电、洁净
 
招标公告正文

 

 

 

 

 

 

 

知识城南方医院(九龙新城综合医院)建设项目机电、洁净等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 单 位: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代建 单 位:广州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2020 年 12 月

 

 

 

 

 

 

 

 

 

知识城南方医院(九龙新城综合医院)建设项目机电、洁净等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穗埔发改计〔2017〕18 号文  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代建:广州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现对知识城南方医院(九龙新城综合医院)建设项目机电、洁净等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知识城南方医院(九龙新城综合医院)建设项目机电、洁净等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代码:2017-440112-47-01-819738                       

二、招标单位: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 王工联系电话***

代建单位:广州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  叶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  钟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四、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5395平方米,规划床位数为1000床,一次性建成,并预留部分远期发展用地。项目总建筑面积20118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74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3759平方米。主要包括:建设门急诊综合楼、住院楼、医技楼、科研行政综合楼、后勤保障、院内生活等主体建筑,建设室外工程及配套公用工程(包含医疗气体管道及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建筑智能化管线及设备),建设车库及设备用房,配套建设电、热、冷三联供的分布式能源站的土建部分。不含医疗设备及医疗信息化系统。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5263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3001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知识城南方医院(九龙新城综合医院)建设项目机电、洁净等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包括以下招标内容:

1.1洁净工程:包含知识城南方医院首层静脉配置中心、二层EICU、三层NICU、供应室、PCR、四层中心手术部、ICU、产房的建筑装修、暖通、气水、强电、弱电、智能化等工程;

1.2医气工程:包含以下系统:

(1)医用氧气供应系统:包含液氧站及氧气汇流排、本系统所有阀门箱、管道、各用气点设备;

(2)医用真空供应系统:包含真空吸引站设备、本系统所有阀门箱、管道、各用气点设备;

(3)医用空气供应系统:包含压缩空气站设备、本系统所有阀门箱、管道、各用气点设备;

 

 

(4)医用口腔科压缩空气系统:包含牙科压缩空气机组设备、本系统所有阀门、管道、各用气点设备;

(5)医用口腔科负压抽吸系统:包含牙科负压抽吸机组设备、本系统所有阀门、管道、各用气点设备;

(6)医用气体监控管理系统:包含中央监控系统工控机,气源报警器、楼层区域报警器、氧气流量计安装调试。

1.3智能化工程:包含综合布线系统、用户电话交换系统、无线对讲系统、信息网络系统、无线网络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建筑能效监管系统、智能照明控制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紧急报警及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车位引导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安全防范综合管理(平台)系统、综合运维管理平台、机房工程、排队叫号系统、医护对讲系统、智慧病房系统/ICU探视系统、标准时钟系统、数字化手术室及示教系统、智慧药房系统、远程医学会诊系统、患者自助服务系统、医疗设备监控系统的管线敷设、机房工程、部分系统设备安装,其余设备由医院使用方提供,该标段包含使用方提供设备的安装调试(具体界面详见图纸)。

1.4外电工程:以供电局电源线路接入新建开关站的连接点,至低压配电柜间的开关站、高压室、变压器室、低压配电室的土建及其柜体、变压器、母线、高压电缆等设备。(具体内容以招标图纸及清单为准)

1.5机械车架工程:包含机械车架的安装及配电线路连接。

1.6气动物流工程:包含气动物流机房、站点及管道。

1.7厨房工程:包含后勤保障楼厨房范围内的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厨房设备等。

1.8 BIM要求: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天内提供本招标工程内容的模型数据,并派驻3名BIM工程师驻场,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招标内容具体以本工程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 200514178.85元。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0年12月29日00时00分至2021年1月18日10时00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年12月29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1年1月18日10时0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1年1月18日10时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6、投标担保:5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 壹 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执行。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http://zfcj.gz.gov.cn/gzcc/jszxbszy/201907/405efd7dc43540c3a84f1b6a7569e370.shtml)

11、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

13、投标人须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商预选库(正式库)内的企业。投标人没有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内。[备注:入库企业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和附件三。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按照《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承包商预选库管理办法》规定,定期对库内企业进行履约评价,对履约评价总分低于30分(含)的,将暂停相应期限的投标资格。履约评价结果以开标当天在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http://www.hp.gov.cn/gzhpzj/gkmlpt/index)公布的最新 一期结果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仍然采用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商预选库(正式库)。使用承包商预选库(正式库)进行招标,两次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可以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招标,如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五、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020-82119078        联系人***

地址:***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广州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0年 12 月28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广州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最新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十、本单位中标后不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等的运输委托给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运输。

十一、本单位承诺,中标后将切实落实《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粤办函〔2017〕70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的通知》(穗建质〔2020〕1号)、《关于在全区建设项目推广使用封闭式外脚手架金属防护网的通知》(穗埔建﹝2019﹞66号)、《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围蔽标准的通知》(穗埔建﹝2020﹞183号)和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的文件规定,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对施工范围内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工作负责,全面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绿色施工围蔽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如未履行承诺,经建设单位催告后逾期不履行承诺或经教育后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自愿接受被招标人拒绝规定时期参与后续工程投标的后果(时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或由招标人确定,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十二、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如核实存在上述第九条及第十条任一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本公司作为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附件二: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商预选库(标段1)入库名单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商预选库(标段1)

序号

入库单位名单

序号

入库单位名单

1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16

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

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17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3

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8

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4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9

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20

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

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1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7

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2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8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

广州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4

广州市黄埔建筑工程总公司

10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5

汕头市建安(集团)公司

11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6

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

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

27

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

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8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14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9

广州市恒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5

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30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三: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商预选库(标段2)入库名单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商预选库(标段2)

序号

入库单位名单

序号

入库单位名单

1

广州市花都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

广州市从化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

广州市裕建工程有限公司

7

广东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

从化市第三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8

广东东粤建设有限公司

4

广州金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

广州市黄埔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5

茂名建筑集团第二有限公司

10

广东宝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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