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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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19 |
招标代理: | 黑龙江省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项目概况 *******消防救援大队_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申请人到****************(***省*******丽顺街*号)领购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WGF-20145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香坊区消防救援大队_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食材定点采购
数量:入围1家供应商(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签订采取1+1+1方式,即:每年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预算资金安排情况、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以及定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等方面决定是否执行下一年合同,经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约。每年的采购金额以当年预算安排资金为准,结算金额按实际发生额据实结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其他证明材料);3、拟参加本项目报名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4、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评审现场查询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9日 至 2021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申请人到黑龙江省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7号)领购招标文件。
方式:按照本公告要求,根据企业资质和承担项目的实际能力,供应商可自由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注: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7号)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开标时供应商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3、所有响应文件应密封后在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指定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4、疫情防控期内,为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最大可能减少公众场所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参与本项目的每个供应商原则上只允许1人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进入招投标活动现场及评审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后方可进入,否则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及评审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尔滨市香坊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