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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校区教学楼课室窗户及校园零星维修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0.12.29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教学楼招标 教学招标 校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0.12.29
截止日期:2021.01.07
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比选邀请书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经研究决定,我校现对**校区教学楼课室窗户及校园零星维修项目开展发包工作,为了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选择有实力的单位,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邀请,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参与。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JY****-**** 工程名称:**校区教学楼课室窗户及校园零星维
关键词: 教学楼 教学 校区
 
招标公告正文
比选邀请书 
根据 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经研究决定,我校现对沙河校区教学楼课室窗户及校园零星维修项目开展发包工作,为了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选择有实力的单位,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邀请,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参与。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JY2020-0040
工程名称:沙河校区教学楼课室窗户及校园零星维修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
     联系人:罗主任             联系电话***
三、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
四、本次比选的实施的工程内容:
(1)本次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54667.33元
(2)施工工期30天(2021年2月26日前必须完成竣工验收)。
(3)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4)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沙河校区教学楼课室窗户及校园零星维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拆除铝合金窗、窗瓷砖、旧电表、舞台木地板及龙骨等,新建铝合金窗、石材窗台板、舞台木地板、梁、柱装饰板、主席台等工程(详细应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内容为准)。 
(5)质量标准:合格
(6)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7)质量保修金: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缴交结算总造价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在竣工验收满1年后的14天内办理结算手续,质量保修金余款无息退还。
五、合格的报价人的基本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承包意向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4.1承包意向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承包资质。
4.2承包意向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信用良好建筑业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和扩大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穗住建〔2019〕437号)的要求设置。
②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
(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7)投标人自 2017年1月1日(近3年)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1)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在广州地区完成过的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21万的装修装饰工程,且取得业主优、良评价的业绩。
2)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
(8)投标不在不良纪录或其它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9)投标人不在天河区教育工程项目黑名单内。
(10)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1)本次比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五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六、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一)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0年 12月29日 至2021年 1月6日。
凡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有意向的可凭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于2020年 12 月 29日至 2020年 1月 6 日期间(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市天河区白沙水路125号7栋二楼完成报名。完成报名后由代理机构发出比选资料,现场领取,不办理邮购,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二)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年1月 7 日  14 时 15 分;
截止时间:2021年1月 7 日  14  时 30 分。
(三)开标时间:2021年1月7日14 时 30 分。
(四)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1247号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三楼会议室。
(注:报价单位需对所有报价文件的密封性进行检查、并参加开标过程,开标结束后需对《报价单位排名表》签字确认)
七、本公告在天河教育在线网(网址:http://www.gzthedu.cn/)、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gdynjl.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gdynjl.com/)发布。
八、报价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报价文件正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报价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九、招标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十、本邀请书的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所有。
                                                   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2 月 29 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本招标项的代理机构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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