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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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04 |
地 区: | 枝江市 |
内 容: | **寺镇峰山岗村党建文化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寺镇公共**交易中心受**寺镇峰山岗村村民委员会(采购人)委托,作为**寺镇峰山岗村党建文化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代理机构,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简易)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服务地点:* |
安福寺镇峰山岗村党建文化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安福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安福寺镇峰山岗村村民委员会(采购人)委托,作为安福寺镇峰山岗村党建文化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代理机构,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简易)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1、服务地点:枝江市安福寺镇;
2、采购范围:维修党建文化墙、升国旗台、“三在”工程宣传牌、党员群像图;
3、服务周期要求:10日历天;
4、质检考核要求:通过建设业主验收合格;
5、采购预算:10.3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谈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其相关主体应无失信被执行人,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供应商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广告制作、安装相关资质,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行政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5)单位负责人***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请有意愿的投标人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名资料密封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送交安福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福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8室)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2、发放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上午8: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30时,北京时间)。
3、各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进行风险评估,慎重考虑后参与投标。谈判截止时间与谈判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四、响应保证金
供应商无须提交磋商保证金。
五、谈判须知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4日15:00 时,提交地点为安福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4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本项目谈判会将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在安福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4室公开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否则将提交谈判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福寺镇峰山岗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张明福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安福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闫刚联系电话***
说明: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枝江市安福寺镇政务公开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安福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二0年十二 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