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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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19 |
招标代理: |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局**分局电子物证实验室(二级) 建设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南路荣禾云图中心南侧电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ZX-XB******** *、项目名称:*****局**分局 |
关键词: | 实验室 |
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电子物证实验室(二级) 建设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荣禾云图中心南侧电梯24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1-19 14: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YZX-XB20201079
2、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电子物证实验室(二级) 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4,010,126.00元
4、最高限价: 4,010,126.00元
5、采购需求: 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电子物证实验室(二级) 建设项目,1项, 采购预算: 4,010,126.00元, 项目概况: 电子物证实验室(二级) 建设项目,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电子物证实验室(二级) 建设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2-30 09:00:00 至 2021-02-28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 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488号)及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4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5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6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投标时间十二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 3.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投标时间十二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9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3.10单位负责人***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1-06 17:00:00 止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荣禾云图中心南侧电梯2401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原件审核后退回)。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1-19 14:00:00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荣禾云图中心南侧电梯2401第一投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八、附件: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