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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汪区人民法院塔山人民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12.28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徐州市招标 工程招标招标 
加入日期:2020.12.28
截止日期:2021.01.11
招标代理:江苏泓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徐州市
内 容:bulletin ***人民法院塔山人民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P*************) 项目所在地区:**省****** 一、招标条件 本***人民法院塔山人民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null万元,
关键词: 工程招标
 
招标公告正文
bulletin

贾汪区人民法院塔山人民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P202012280009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

一、招标条件

本贾汪区人民法院塔山人民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null万元, 招标人为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投资规模约75.3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贾汪区人民法院塔山人民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贾汪区人民法院塔山人民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3.5项目负责人***

a.项目负责人***

b.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

c.项目负责人***

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12-28 09:00:00到2021-01-04 17:00:00

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01-11 14:30:0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01-11 14:30:00

开标地点:江苏泓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1、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建设的贾汪区人民法院塔山人民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 施工 投标。

2、江苏泓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市贾汪区

3.2工程规模:投资规模约75.38万元。

3.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内容。

3.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3.5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1月。

3.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5.3.5项目负责人***

a.项目负责人***

b.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

c.项目负责人***

5.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江苏泓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伍仟元/家 。

收款人:江苏泓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镜泊西路支行

账号:32050171933600000517

6.2、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3、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缴纳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4、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江苏泓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室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电汇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转至招标人指定专用账户。

7、投标登记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 月4日。

7.2投标申请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8、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邀请全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9、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10、其他: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人: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叶鸣   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地 址
: 徐州市贾汪区
联 系 人***
: /
电 话
: /
电 子 邮 件***
: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江苏泓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 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B6-1地块)3号楼1-1302
联 系 人***
: 叶鸣
电 话
: 0516-83200991
电 子 邮 件***
: jshkdl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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