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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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18 |
招标业主: | 泉州市消防支队 |
招标代理: |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入围比选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星光耀广场**号楼***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安华泉招字****年第***号 项目名称:** |
关键词: | 中介服务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安华泉招字2020年第005号
项目名称:泉州市消防支队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入围比选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安华泉招字2020年第005号
1.比选条件
泉州市消防支队拟对泉州市消防支队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入围比选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中介机构前来提交密封的比选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1.1、比选范围:泉州市消防支队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入围比选项目(01包会计事务所、02包工程造价咨询、03包工程(政府采购)招标代理)。
1.2、委托内容:以业主实际委托工作内容为准。
1.3、服务地点:以业主实际委托工作内容的地址为准。
1.4、服务期限:两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2.资格要求
01包会计事务所资格标准:
(1)提供财政部门颁发的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比选单位公章);
(2)无基金、证券、保险、银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须加盖比选单位公章)或相关上述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比选单位的合格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比选单位代表法人授权书原件(若比选代表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5)比选单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比选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7)一个比选单位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比选单位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a)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b)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c)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8)授权委托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比选单位的委托参加比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10)对“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比选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
02包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格标准:
(1)比选单位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含)以上资质;
(2)比选单位的合格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比选单位代表法人授权书原件(若比选代表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4))比选单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比选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一个比选单位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比选单位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a)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b)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c)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授权委托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比选单位的委托参加比选;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9)对“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比选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
03包工程(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单位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合同包所述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泉州市注册登记或分支机构在泉州市的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比选单位;
(2)经福建省住建厅和泉州市住建局审核通过,并已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和“泉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介超市(泉州市级)”中登记备案的代理机构;
(3)比选单位的合格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比选单位代表法人授权书原件(若比选代表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5)比选单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比选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7)一个比选单位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比选单位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a)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b)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c)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8)比选单位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9)授权委托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比选单位的委托参加比选;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11)对“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比选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
3.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0 年12月30日至2021 年1月5日上午9 时30分至12时00分00下午14时30至17时 00 分 00 秒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3室)采用记名方式(需提供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比选文件。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比选保证金的提交
5.1.比选保证金提交的金额:01包会计事务所:3000元,02包工程造价咨询单位:3000元。03包工程(政府采购)招标代理3000元。
5.2.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转帐单、电汇形式提交,并保证在比选文件递交截止前到达以下指定账户。比选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比选的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未标注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的将视为保证金未到账,并在响应文件附上复印清晰的比选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底单复印件。
比选保证金银行账号:
户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丰泽分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洛江支行
账号:7660110182600005205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泉州市消防支队公示栏上发布。
7.受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聚集,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开标会,所有潜在比选单位须在比选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月18日17时30分00秒)前将比选文件已邮寄等形式递交到指定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3室,联系人:小魏,联系电话***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消防支队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28287025,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13599241930,传真:***
联系人***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9日 至 2021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3室)
方式:现场获取(需提供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8日 17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8日 17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泉州市消防支队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