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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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宜昌市 |
内 容: | 公示编号:****-*号 公示周期:****年**月 **日-****年*月 **日 项目名称:********柴埠溪河道治理工程弃料综合利用项目河道砂石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评估公司:**弘景汇鑫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省国土**厅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 |
公示编号:2020-4号
公示周期:2020年12月 28日-2021年1月 11日
项目名称: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柴埠溪河道治理工程弃料综合利用项目河道砂石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评估公司:武汉弘景汇鑫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土资规〔2015〕2号),现将《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柴埠溪河道治理工程弃料综合利用项目河道砂石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公示:
评估对象: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柴埠溪河道治理工程弃料综合利用项目河道砂石矿业权
评估委托人:宜昌市水政监察支队
评估机构:武汉弘景汇鑫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目的: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对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柴埠溪河道治理工程弃料综合利用项目进行了行政许可并印发了相关文件(宜水函﹝2020﹞74号)。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征收“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柴埠溪河道治理工程弃料综合利用项目河道砂石矿业权”出让收益。本次评估即是为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依法依规征收本项目矿业权出让收益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20年10月31日。
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柴埠溪河道治理工程弃料综合利用项目河道砂石矿业权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为85733m3。无设计损失量,回采率为100%。评估计算年限为7个月。产品方案为砂卵石以及土石方弃料。砂卵石以及土石方弃料不含税售价分别为119.99元/m3、29.36元/m3。采矿权权益系数为4.30%;折现率8%。
评估结果:经评估人员现场查勘和市场行情分析,按照矿业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认真估算,确定“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柴埠溪河道治理工程弃料综合利用项目河道砂石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值为36.02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陆万零贰佰元整(折合吨可采为砂卵石2.9640元/吨,土石方弃料0.7253元/吨)。详见下表: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本评估报告只能服务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评估报告仅供评估委托人和采矿权申请人了解评估的有关事宜并且在送评估管理机关公示无异议后使用。评估报告所有权属于委托人;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正确理解并合理使用矿业权评估报告,否则,评估机构和矿业权评估师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之外,未征得本评估机构和本项目矿业权评估师同意,本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如有意见请于2021年1月 8日前下载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实名发送到联系人***
附件:
1.《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柴埠溪河道治理工程弃料综合利用项目河道砂石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柴埠溪河道治理工程弃料综合利用项目河道砂石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
宜昌市水政监察支队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