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名称:
大榭石化芳烃项目色谱分析仪-电仪
数量:
色谱分析仪8件及配套4套分析小屋
交货期:
2021年7月30前具备交货交货条件,按照现场项目进度发货到现场
交货地点:
宁波市大榭开发区大榭石化芳烃项目指定地点
项目概况:
宁波利万聚酯材料有限公司160万吨/年芳烃联合装置色谱分析仪及分析小屋,色谱分析仪应采用近年内生产的主流、技术先进、性能可靠、价格合理、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良好、经过现场实际应用性能稳定的产品,设备硬件和型号必须是通过至少一年以上时间检验的商务运营的型号或版本。必须满足本工程各种不同工况、不同环境的条件下精确、可靠、安全、长期稳定的测量。凡属现场色谱分析仪运行、调试、集成、维护所必需的硬件、软件和工程技术服务以及专用工具,即使本技术规格书并没有要求,制造方仍负有全部责任满足这些要求。制造方提供的所有技术指标和参数必须提供样本、证书、试验数据支持
资质要求:
1、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2、进口产品制造商必须在中国境内设有办事机构和技术服务中心,必须说明投标人具有的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及组织结构。 3、制造商应取得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和ISO 18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对于色谱分析仪须为原装进口产品,卖方必须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许可产品范围覆盖投标产品。 5、卖方如非制造商,则须取得制造商的授权,并提供授权证明。 6、卖方制造的防爆电子产品必须提供国家有关部门授权的防爆电气产品检测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认证机构必须为中国国家级的防爆认证机构CQST、NEPSI和PCECI或IECEx认证体系确定的认证机构。 7、色谱分析仪应是成熟、稳定、技术先进的主流产品,经过实际应用检验并能满足石油化工生产过程需要的产品。卖方必须提供所供产品近10年内(2010年1月1日至今)在大型石化或化工装置(合同供货台数不少于10套)的使用业绩,必须有至少三家、一年以上成功运行经验,在石油化工装置不能有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并提供业绩证明及供货合同复印件(包括详细技术参数,价格和金额可隐去)。投标产品的型号必须与上述提供的成功应用业绩中的产品一致或等同业绩要求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0-12-28 到 2021-01-04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01-18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1-01-18 10:00:00
开标地点: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