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鲲翔测量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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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名称 |
重庆鲲翔测量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 |
项目编号 |
202012001702 (监测编号:G32020CQ1000151-0) |
转让底价 |
92.64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0-12-29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1-01-26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南岸区 |
标的所属行业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转让方承诺标的企业简况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转让方简况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贵所《产权交易项目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所对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
6、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在产权转让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就产权转让公告内容、优先权行权期限、行权方式及后果等通知相关权利人;
7、我方对填写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
8、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贵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http://www.cquae.com/News2017?id=204,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产权转让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重庆鲲翔测量设备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重庆市>市辖区>南岸区 |
法定代表人 |
曹伟 |
成立时间 |
1996-12-23 |
注册资本 |
50万元 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50万元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82031837671 |
所属行业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制造、销售工业自动化仪表、电工仪表仪器、仪表元器件、仪表材料、电力电器配件、普通机电产品及设备器材,仪器仪表技术服务;房屋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25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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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的 |
是否已按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
是 股东决定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1 |
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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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2019 (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48.92万元 |
-0.50万元 |
0.15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395.24万元 |
306.32万元 |
88.92万元 |
审计机构 |
重庆五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20-11-30 |
180.16万元 |
-27.54万元 |
-15.06万元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81.42万元 |
7.56万元 |
73.8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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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计有限责任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0-12-17 |
评估基准日 |
2020-11-30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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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中数据为2020年1-11月的累计金额。 2、标的原名称为重庆川仪测量装置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变更后为重庆鲲翔测量设备有限公司。 3、据评估报告载:(1)标的企业于2016年1月12日与自然人汪绪明签订《承包经营协议》,将重庆川仪测量装置有限公司仪表厂(以下简称“仪表厂”,系川仪测量分公司)承包给汪绪明经营,承包期已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要求其注销仪表厂。基于上述承包均由汪绪明个人进行经营,川仪测量未对其经营实施实际控制,截至评估基准日,仪表厂的资产、债权债务均归承包人汪绪明所有和承担,本次审计未将其进行合并处理。截至2020年11月30日,仪表厂资产总额60.31万元(其中主要系应收丁毅往来款40.00万元),负债总额27.41万元(其中主要系应付李刚往来款20.07万元),净资产32.90万元。其他具体相关事宜,请详见评估报告。 4、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2019年度审计报告;(3)专项审计报告;(4)2020年11月财务报表;(5)法律意见书;(6)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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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92.64 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标的企业基于历史原因以政策性优惠价格承租了渝中区较场口85号的公房而获得的经营收益并未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也未在本次交易范围内,需要将该租赁公房的国资管理主体和承租主体由标的企业变更为四联集团或其指定的公司。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及标的企业应无条件协助、配合四联集团办理该租赁公房的国资管理主体和承租主体变更的手续,若因受让方或标的企业不配合、不协助等原因导致四联集团或其指定的公司无法按照政策性优惠价格承租该租赁公房的,受让方及标的企业应赔偿由此给四联集团或其指定的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 2、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7万元汇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3、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4、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公告及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其他违反公告的情况。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6、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若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7、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8、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27 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交纳方式 |
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
|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同熙路99号 |
法定代表人 |
向晓波 |
注册资本 |
42806.261755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00020280092XU |
经营规模 |
大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直辖市)国资委监管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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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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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发布媒体名称 |
重交所网站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交所集团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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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机构 |
受托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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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机构联系人 |
*** |
受托机构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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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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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