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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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06 |
招标代理: |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三明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中茶园及综合楼户外楼梯建设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第九中学,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第九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邀请 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
关键词: | 综合楼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明九中茶园及综合楼户外楼梯建设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市第九中学,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三明市第九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 邀请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第九中学校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37.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三明九中茶园及综合楼户外楼梯建设,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7347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在三明市区(梅列区或三元区)的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3.6. 其他资格要求:
①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②根据闽建〔2016〕5号、明建筑〔2016〕218号的规定:凡被纳入省、市、县级“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间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01月04日,每天9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往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三明市梅列区沪明新村248-1幢(宏宇花园内)负一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中标人(参照《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闽发改政策﹝2016﹞5号)。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保证金用包封袋密封,且在包封袋封面注明工程名称、保证金金额、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盖。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01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三明市梅列区沪明新村250-1幢(宏宇花园三期)负一层开标厅;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明市教育局网(http://smjy.sm.gov.cn/)、三明市第九中学校园网(http://www.smjz.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三明市第九中学
地 址:三明市三元区育才路2号,邮编:365001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三明市梅列区沪明新村248-1幢(宏宇花园三期)负一层,邮编: 365000 ;
联系电话: 0598-8234660,传真:***
联 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