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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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内蒙古 |
内 容: | 尊敬的供应商:***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年度焦产品运输服务项目项目单源直接采购已具备洽谈协商条件, 现邀请贵公司参加,贵公司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准备价格的成本构成、技术内容等与协商有关的相应材料,请于约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洽谈。 *.采购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钢庆华 |
尊敬的供应商: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2021年度焦产品运输服务项目项目单源直接采购已具备洽谈协商条件, 现邀请贵公司参加,贵公司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准备价格的成本构成、技术内容等与协商有关的相应材料,请于约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洽谈。 | |||||||||||||||||||||||
1.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 招 标 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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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2021年度焦产品运输服务项目 (汽车运输) 装车地点:乌拉特前旗先锋镇黑柳子村。 卸车地点:包钢厂区 2.1 发包人要求: 1、投标人为招标人单程拉运焦炭由包钢庆华到包钢厂区,投标人需高效负责的完成甲乙双方商定的任务量,由投标人单方面原因未完成造成的生产影响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负责办理车辆进入包钢的一切手续及准时配套一切正确的过磅数据信息。投标人在装车或运输作业时必须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和第三方人身安全,如发生事故或造成其工作人员或第三方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投标人车辆必须遵守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和不服从场地指挥的车辆,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运输业务处理。 2、其他要求详见合同模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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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编号 | |||||||||||||||||||||||
DO20120326 | |||||||||||||||||||||||
4.拟采购项目说明 | |||||||||||||||||||||||
项目DO20120326,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2021年度焦产品运输服务项目 ,内容如下,明细详见附件(如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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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用单源直接采购的条件说明 | |||||||||||||||||||||||
根据《包钢(集团)公司内部市场管理办法》(《包钢字〔2018〕30号》)文件规定, 该项目拟采用单源直接采购方式。 | |||||||||||||||||||||||
6.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 | |||||||||||||||||||||||
拟定供应商名称:内蒙古包钢钢联物流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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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协商时间:待定。 拟协商地点: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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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招标中心联系方式 | |||||||||||||||||||||||
*** |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项目负责人: 霍志平(项目负责人) 0472-2669626 ;电子邮件*** 客服专线(ERP网站咨询)15560842139 热线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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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9 07:53:05 |
项目明细资料 | ||||||
项次 | 服务说明 | 单位 | 工程量 | 标段 | 单价最高限价含税 | 备注 |
1001 | 无 | 吨 | 980,000 | 1 | 26.93 | 全年概算2639.14万元 |
1002 | 无 | 吨 | 100,000 | 2 | 26.08 | 全年概算260.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