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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批服务类集中招标采购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12.28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12.28
地 区:浙江省
内 容:国网**省电力有限公司****年第一批服务类集中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总部统一组织监控,省公司具体实施”国网**省电力有限公司****年第一批服务类集中招标采购(招标编号:ZBGW**-***)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网**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国网*
 
招标公告正文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批服务类集中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总部统一组织监控,省公司具体实施”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批服务类集中招标采购(招标编号:ZBGW21-001)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国网浙江浙电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范围等具体内容见招标公告附件1-1《项目需求一览表(基建施工)》、招标公告附件1-2《项目需求一览表(除基建施工外)》,注:设定最高限价的项目,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设计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1 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d)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f)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g)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h)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i)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j)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3.1.2 专用资格要求
3.1.2.1 资质要求
(1)33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送变电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送变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10(66)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送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4)配网设计20kV及以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送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1.3 业绩要求
(1)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
①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其中:变电工程不少于2座;线路工程不少于100公里。输变电工程应同时具有线路工程与变电工程业绩。投标人具有的比招标项目低一级电压等级的工程业绩可按0.5倍折算并累积。
(2)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
①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不少于2项。投标人具有的比招标项目低一级电压等级的工程业绩可按0.5倍折算并累积。
(3)配网设计20kV及以下:
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不少于30项。投标人具有的比招标项目低一级电压等级的工程业绩可按0.5倍折算并累积。
注:1. 类似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类似工程的时间要求是: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2. 在建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
3. 投产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签订时间为依据;
4. 属于招标人负责建设实施的工程,仅需提供经业主盖章的统计表和合同复印件。
5. 工程业绩电压等级序列:1000(直流±1100、直流±800)千伏、750(直流±660)千伏、500(直流±500、直流±400)千伏、330(220、直流±320)千伏、110(66)千伏、35千伏、10千伏等。
3.1.4 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1.5 项目设总(项目经理)要求
(1)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担任过与招标项目相同及以上电压等级类似工程设总(项目经理)或主设人经历。
3.1.6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 信誉要求
(1)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2)在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和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公告》(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中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并且该行为仍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将被否决。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4)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
(5)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6)联合体投标的,上述信誉要求适用于联合体所有成员。
3.1.8 财务要求
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3.2 施工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1通用资质要求
(1)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包的监理人;
(d)为本标包的代建人;
(e)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2专用资质要求
(1)330千伏及以上变电土建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33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一级承装、承试。
(3)220千伏变电土建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二级及以上承装、承试。
(5)110(66)千伏及以下变电土建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110(66)千伏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三级及以上承装、承试。
(7)35千伏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四级及以上承装、承试。
(8)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承试。
3.2.3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1)22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2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22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建筑工程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4)2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变电站建筑工程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2.4 业绩要求
(1)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
①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其中:变电工程不少于2座;线路工程不少于100公里。输变电工程应同时具有线路工程与变电工程业绩。投标人具有的比招标项目低一级电压等级的工程业绩可按0.5倍折算并累积。
②项目经理和项目部主要成员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的经验和业绩。
(2)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
①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2项。投标人具有的比招标项目低一级电压等级的工程业绩可按0.5倍折算并累积。
②项目经理和项目部主要成员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的经验和业绩。
(3)20kV及以下配网施工
①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30项。
②项目经理和项目部主要成员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的经验和业绩。
注:1. 类似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类似工程的时间要求是: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2. 在建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
3. 投产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签订时间为依据;
4. 属于招标人负责建设实施的工程,仅需提供经业主盖章的统计表和合同复印件。
5. 工程业绩电压等级序列:1000(直流±1100、直流±800)千伏、750(直流±660)千伏、500(直流±500、直流±400)千伏、330(220、直流±320)千伏、110(66)千伏、35千伏、10千伏等。
3.2.5 信誉要求
(1)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2)在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和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公告》(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中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并且该行为仍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将被否决。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4)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
(5)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6)联合体投标的,上述信誉要求适用于联合体所有成员。
3.2.6 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2.7 财务要求
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3.2.8 其它要求
本要求适用于(基建施工)
根据《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输变电工程安全责任量化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对施工、监理单位的量化考核的结果作为公司输变电工程招标投标评标考核业绩之一。
3.3总承包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投标人须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3.3.1 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c)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d)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e)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3.3.2 专用资格要求
包1、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送变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包2、3、4、6、7: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送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3  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其中:变电工程不少于2座或线路工程不少于15公里。输变电工程应同时具有线路工程与变电工程业绩。投标人具有的比招标项目低一级电压等级的工程业绩可按0.5倍折算并累积。
注:1. 类似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类似工程的时间要求是: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2. 在建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
3. 投产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签订时间为依据;
4. 属于招标人负责建设实施的工程,仅需提供经业主盖章的统计表和合同复印件。
5. 工程业绩电压等级序列:1000(直流±1100、直流±800)千伏、750(直流±660)千伏、500(直流±500、直流±400)千伏、330(220、直流±320)千伏、110(66)千伏、35千伏、10千伏等。
3.3.4 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3.5 项目设总或项目经理要求
(1)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担任过与招标项目相同及以上电压等级类似工程设总或项目经理或主设人经历。
3.3.6 信誉要求
(1)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2)在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和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公告》(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中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并且该行为仍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将被否决。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4)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
(5)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6)联合体投标的,上述信誉要求适用于联合体所有成员。
3.3.7 财务要求
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3.3.8 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监理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4.1 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d)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f)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g)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h)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i)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j)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5)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4.2 专用资格要求
3.4.2.1 资质要求
(1)220千伏以上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企业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22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4.3 业绩要求:无。
3.4.4 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4.5 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电力行业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业绩要求:无。
(3)其他要求:
年龄要求:不超过65岁
3.4.6 信誉要求
(1)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2)在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和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公告》(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中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并且该行为仍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将被否决。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4)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
(5)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6)联合体投标的,上述信誉要求适用于联合体所有成员。
3.4.7 财务要求
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3.4.8 其它要求
1、本要求适用分标:基建监理
根据《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输变电工程安全责任量化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对施工、监理单位的量化考核的结果作为公司输变电工程招标投标评标考核业绩之一。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一项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筑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5营销计量类施工、配网设计施工监理的有关事项
需要通过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2020年营销计量类施工、配网设计施工监理项目资格预审项目的相应预审标段的资格预审。
3.6 其他服务类(除上述适用3.1、3.2、3.3、3.4、3.5分标外的其余项目)
3.6.1通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验收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应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与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4)投标人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5)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供应商名单,未发生不良履约行为;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禁止从事一切非正常投标活动。
3.6.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具体见附表2《专用资质、业绩、评标细则、评分权重一览表》
3.6.3 信誉要求
(1)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2)在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和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公告》(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中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并且该行为仍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将被否决。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
(4)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5)联合体投标的,上述信誉要求适用于联合体所有成员。
3.6.4 财务要求
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以所投的包所在分标为单位,按下表规定的数量提交投标保证金,同一种招标货物/服务(同一分标编号)分多个包时,投标人只需就该招标货物/服务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金额按其所投的上述包中最高的投标价格计算:
投标价格
投标保证金(元)
10万以下(不含10万)
免费
10万-20万(含10万)
2,000
20万-50万(含20万)
4,000
50万-100万(含50万)
10,000
100万-200万(含100万)
20,000
200万-300万(含200万)
40,000
300万-500万(含300万)
60,000
500万-700万(含500万)
100,000
700万-1000万(含700万)
140,000
1000万-2000万(含1000万)
200,000
2000万-3000万(含2000万)
400,000
3000万-4000万(含3000万)
600,000
4000万及以上(含4000万)
800,000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已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将不需交纳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仅需提供有效的年度投标保证金的财务证明(复印件)。
采用投标保证保险形式的投标人,保险金额即为应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
5.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投标人须先凭电子钥匙登录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点击“获取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
5.3潜在投标人点击获取之后,获取操作完成时间视为投标人报名时间。
5.4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本次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
(1)投标保证金支付账号:
公司名称: 国网浙江浙电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400062664601
行号:104331051296(如需请填写)
汇款摘要:ZBGW20-xxx(xxx标-包x)投标保证金
(2)如采用投标保证保险形式,保险责任需满足招标人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未按要求办理的投标保证保险视为无效。投标保证保险保单作为有效的投标文件依据,应由具备相应保险资质、信誉良好、且支持保单查询的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年度投标保证保险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否则视为无效。本次仅接受线上办理的电子保单,保单办理网址:https://www.caej.com.cn,投标人在投标二维码文件制作中准确填写对应标段保险额度即可,无需提供保单。保险办理投标人咨询电话:***
(2)财务人员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3)凭电子钥匙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名,并进行标书的下载。
(4)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请在汇标书费的同时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以word文档格式传真至0571-51214980。未按照上述要求按时、准确发送投标人相关信息,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为降低人员聚集,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投标人无需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项目仅接受在线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光盘文件(招标文件中对现场递交和提供纸质标书、二维码的相关要求均不适用)。投标人须按要求在“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及“浙江省电力采购中心”平台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1.1通过离线投标工具上传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包括:(1)报价文件;(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有);(3)商务投标文件;(4)技术投标文件。
6.1.2除在离线应答工具中编制并上传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外,在报名截止后通过登录“浙江省电力采购中心”平台进行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包括:全部完整的支持证明的投标文件带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报价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商务、技术文件。
上传路径:采购项目管理->我的项目->双击项目名称->投标管理->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注意说明:技术/商务文件只支持上传单个小于150M的文件,其他文件类型支持上传多个20M以下的文件;操作流程详见平台操作手册(路径: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用户操作手册_平台供应商版)。
浙江省电力采购中心平台相关事宜联系电话***
上传浙江省电力采购中心平台与上传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上传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18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的截止时间同上。
6.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或者未成功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电子商务平台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6.4其它事项:
设计、施工、监理、总承包接受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集中招标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其余标段不接受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集中招标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
6.5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上午10:00,在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开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9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浙江浙电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310003;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系统平台运维:
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010-63411000
浙江省电力采购中心:0571-51214801、0571-51214807、0571-88829213
10其他注意事项
10.1合规声明: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或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原有法律法规进行调整,本招标文件将按照新颁布或调整的法律法规执行。
10.2投标人在“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完成标书上传后,需要在项目截标之前,在“浙江省电力采购中心 ”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已完成投标响应的标包可通过“浙江省电力采购中心”填写投标人相关信息、所投标包以及保证金等内容后,。投标人没有按规定上传或因投标人误操作引起的不一致或误解,将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存在重要偏差,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0.3本次开标价格在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公示并确认并以此为准,开标现场视频直播在浙江省电力采购中心进行。
10.4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及电子钥匙而导致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5投标人应及时从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下载并使用最新版的离线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进行投标。
10.6投标注意事项:投标人应在商务投标文件中增加编制《关于疫情下保证正常履约的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复工计划、产能保障说明、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等。此说明文件作为本次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分标为单位制作并随商务文件一同上传至指定位置。
10.7《招标公告》和招标公告附件1-1《项目需求一览表(基建施工)》、招标公告附件1-2《项目需求一览表(除基建施工外)》、招标公告附件2《专用资质、业绩、评标细则、评分权重一览表》与招标文件其它部分不一致的,一律以招标公告和招标公告附表为准。招标公告附件3:配网框架招标项目明细表与招标公告附件1-2:项目需求一览表(除基建施工外)不一致的,一律以招标公告附件1-2:项目需求一览表(除基建施工外)为准。
招标公告附件1-1:项目需求一览表(基建施工)
招标公告附件1-2:项目需求一览表(除基建施工外)
招标公告附件2:专用资质、业绩、评标细则、评分权重一览表
招标公告附件3:配网框架招标项目明细表
 
 
2020年12月
以下附件请用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打开。包含附件1-1:项目需求一览表(基建施工)、附件1-2:项目需求一览表(除基建施工外)、附件2:专用资质、业绩、评标细则、评分权重一览表、附件3:配网框架招标项目明细表。
 
备注:
一、更名企业投标注意事情
1、已经完成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电子商务平台等变更的企业,请直接用最新的企业名称来投标。在投标文件中加工商或档案局备案的企业更名(合并)的批准文件。投标时的业绩、获奖等情况使用变更前企业的业绩和获奖等情况。
2、已经完成营业执照、电子商务平台等变更,但尚未完成企业资质变更的企业,请直接用最新的企业名称来投标。在投标文件中加工商或档案局备案的企业更名(合并)的批准文件。投标时的资质、业绩、获奖等情况使用变更前企业的资质、业绩和获奖等情况。
3、除1、2点以外的企业,请用变更前的企业名称来投标。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企业为变更前的企业名称。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携带中标通知书和工商或档案局备案的企业更名(合并)的批准文件。用变更后的企业名称签订合同。
二、请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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