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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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19 |
招标代理: | 无锡太湖明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无锡市 |
内 容: | 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境内工程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补偿调整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WXBH***********-S**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境内工程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补偿调整工程施工已由锡滨行审投许【****】***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
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无锡市滨湖区境内工程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补偿调整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WXBH20201201001-S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无锡市滨湖区境内工程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补偿调整工程施工已由锡滨行审投许【2020】2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无锡太湖明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无锡市滨湖区境内工程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补偿调整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胡埭镇,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无锡市滨湖区境内新沟河沿线附近支浜水域。
(3)工程概况:(1)支河护岸整治:马鞍河护岸整治200m;陆区港护岸整治553m;小胡山浜护岸整治15m;姚巷浜护岸整治100m。(2)状元浜滨水空间景观提升工程:本次提升面积4550㎡,其中沿河绿道面积3860㎡,北部绿化面积690㎡。(3)支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对徐家旦浜、田舍里浜、潘贵庄浜、西头浜、姚巷浜、东盛巷浜、岗桥头浜、杨巷浜、陆区港这9条河道进行水环境综合治理,治理河道总长约3449m,治理总水面积约47070㎡。(4)对新沟河及其支河附近的5块区域进行环境改造,改造面积50024㎡。
(4)项目估算价:2980.91万元。
(5)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6)工期要求:施工期150日历天,水质养护期及绿化养护期:2年(完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7)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养护质量标准:
第一阶段:合同完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徐家旦浜、田舍里浜、潘贵庄浜、西头浜、姚巷浜、东盛巷浜、杨巷浜、陆区港水体主要富营养化指标(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NH3—N)、总磷(TP)、COD)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及以上水质,岗桥头浜水体主要富营养化指标(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NH3—N)、总磷(TP)、COD)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及以上水质。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后21个月,徐家旦浜、田舍里浜、潘贵庄浜、西头浜、姚巷浜、东盛巷浜、杨巷浜、陆区港水体主要富营养化指标(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NH3—N)、总磷(TP)、COD)年平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及以上水质,岗桥头浜水体主要富营养化指标(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NH3—N)、总磷(TP)、COD)年平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及以上水质。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的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水利厅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备注:投标人拟安排项目负责人***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4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3.5提供投标人企业近三年(2017~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且财务审计报告反映上年度无亏损。
3.6提供投标人连续三个月(2020年9月—2020年11月)为项目部所有成员(至少需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7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2分及以上(2019年施工、监理类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及应用见无锡市水利局网(http://water.wuxi.gov.cn/doc/2020/03/31/2876378.shtml)。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③项目负责人***
4、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获取等要求
本项目为电子化招标项目,使用“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http://58.215.18.247:2091/TPBidder/memberLogin),投标人请自行登录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系统操作,新注册用户需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人员信息、业绩信息等资料,同时上传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请有意向的报名单位前往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CA服务窗口办理水利CA锁,以便进行后续电子投标操作。
(1)公告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4日。
(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4日登录“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确认。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4日上午9:00~下午16:00时,登录“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清单、图纸。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份(平台内支付),售后不退。
(4)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因故不能参加开标的应在开标前48小时之前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将按照《无锡市水利工程诚信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5、现场踏勘:自行踏勘。
6、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19日上午9时30分。
(2)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隐秀路152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5)评标方法及标准:两阶段评标综合积分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水利网、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太湖明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806201975@qq.com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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