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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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2.01 |
招标业主: | 陕西省财政厅 |
招标代理: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义务教育标准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二环西段**号成长大厦八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XMBZB-****-*** *、项目名称:***义务教育标准化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
关键词: | 教育 |
蓝田县义务教育标准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八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1-19 14: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XMBZB-2020-187
2、项目名称:蓝田县义务教育标准化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495,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蓝田县义务教育标准化设备采购项目,1批, 采购预算: 2,495,000.00元, 项目概况: 蓝田县义务教育标准化设备采购项目1批,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蓝田县义务教育标准化设备采购项目1批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2-01 00:00:00 至 2021-03-02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详见《供应商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表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供应商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1-05 17:00:00 止
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八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1.供应商派委托代理人持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1-19 14:00:00
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A座22楼E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本级)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八、附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