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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口大道东侧、纬十六路南侧地块听海轩建设项目如东县新天地投资发展等资格后审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12.28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通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12.28
招标代理: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南通市
内 容:项目编号 A**************** 项目名称 洋口大道东侧、纬十六**侧地块听海轩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A********************** 标段名称 ***新天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洋口大道东侧、纬十六**侧地块建设项目 工程类型 施工 ***新天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洋口大道东侧、纬十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A3206230340000317 项目名称 洋口大道东侧、纬十六路南侧地块听海轩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A3206230340000317001001 标段名称 如东县新天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洋口大道东侧、纬十六路南侧地块建设项目
工程类型 施工    

如东县新天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洋口大道东侧、纬十六路南侧地块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县新天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洋口大道东侧、纬十六路南侧地块建设项目已由 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洋镇行审【2020】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东县新天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县洋口镇洋口大道东侧、纬十六路南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2450.88平方米,其中公寓楼1建筑面积8248.67平方米,层数17层,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公寓楼2建筑面积8248.67平方米,层数17层,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公寓楼3建筑面积11844.62平方米,层数:地上16层、地下1层,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商办楼建筑面积15765.26平方米,层数:地上13层、地下1层,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配电房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层数1层,结构类型为砖混结构;垃圾房建筑面积30平方米,层数1层,结构类型为砖混结构;开闭所建筑面积89.25平方米,层数1层,结构类型为砖混结构;门卫建筑面积23.6平方米,层数1层,结构类型为砖混结构;非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5048.81平方米;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2972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26794万元。

2.1.4工期要求:730日历天(本项目除内装饰工程外,其余各专业工程须在547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依据开工报告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月19日,竣工日期:2023年 1 月19日。

2.1.5其他:(1)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苏建质安〔2020〕78号)及其附件要求开展智慧工地建设的项目,围绕施工现场的人、机、环等要素,以设备自动采集、数据自动传输和后台集成分析等方式实施,各项实施内容满足文件及相关标准要求。

(2)根据通住建安〔2020〕268号和通住建市【2020】318号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按文件要求实施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外墙脚手架板扣式防护网的。

2.2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土建(含桩基)、安装、内外装饰、室外配套、智能化工程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3.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

备注: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综合建筑、医疗建筑、教育建筑、办公建筑、科技建筑、文化建筑、商业建筑、服务建筑、体育建筑、纪念建筑、园林建筑)。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10 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12 月28 日/时/分至2021年1 月11 日上午9时/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 1 月 11 日上午9时/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开标说明

1、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以下简称:鸿雁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 http://zfcg.nantong.gov.cn/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 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后附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东县新天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    

邮    编:226400                      

联 系 人***

电    话:18751366778  

传    真:   /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县掘港镇爱民路99号

邮    编:226000                  

联 系 人***

电    话:15162818355                          

传    真:            /           

电子邮箱***

  2020年12月28日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拟派项目负责人***

***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3.3.5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  分

√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94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6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按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东建[2020]34号执行。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

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3.3(1)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6 分,每高1%扣 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3.3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6分)

    依据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东建[2020]34号文件中附件“2019年度如东县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考核结果汇总表”中的得分计算,投标人的市场信用评价得分=(投标人信用考核得分/100)*6

未进入2019年度如东县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考核结果汇总表的建筑企业信用考核得分为70.8分。

注:投标人的市场信用评价得分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附件A

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取平均值以上的具体数量和以下的具体数量,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附件B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投标人的商务标必须响应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招标人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下列两个评标办法中确定一个最终的商务标评审标准。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5.5%、96%。

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94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9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从65%、70%、75%、80%、85%五个值中随机抽取确定,Q2=1-Q1;K1 的取值为95%、95.5%、96%,K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为:96% 。

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94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3.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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